镇江经 (略) (略)
关于拍卖弋阳县恒安 (略) 13%的股权的公告
镇江经 (略) (略) 将于2024年11月19日10时至2024年11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镇江经 (略) (略) 阿里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镇江经 (略) (略) , (略) 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弋阳县恒安 (略) 13%的股权。
起拍价:#元,参考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0月17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咨询联系方式:400-#。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股权受让人须符合监管要求,如因买受人不符合相关受让条件,导致无法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拍卖不包含拍卖成交股权转让之日前的分红等全部收益。
4.根据江苏省 (略) 2017年9月12日《 (略) 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的通知》,江苏省 (略) (略) 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 (略) 理,统一如下:
(1)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略) 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 (略) 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应先行垫付上述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税费的票 (略) 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网拍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 (略)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需要明确的是,在该条规定适 (略) 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时, (略) 所有工作人员以 (略) 提供外包服务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或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略) 查明本次拍卖标的有优先购买权人:江西 (略) 、 (略) 、 (略) 、杨孝来,本院已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优先购买权告知书,同时对优先购买权人(江西 (略) 、 (略) 、 (略) 、杨孝来) (略) 络公示。
十、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1月28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 (略) 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户名:镇江经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大港支行,账号:#7824)
2. (略) 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拍卖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http://**-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1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11-#/400-# (镇江 (略) )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