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关于拟批复开封市三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利用3万吨再生资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祥符分 (略) (略) 年回收利用*吨再生资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略) (略) 年回收利用*吨再生资源项目 | (略) 祥符区黄龙 (略) 东侧1号, (略) 现有厂房建设 | (略) (略) | 河南林 (略) | 本 (略) 祥符区黄龙 (略) 东侧1号, (略) 现有厂房建设,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578m2,主 (略) 内汽车、货车、电动三轮车更换下来的废旧铅酸蓄电池(湿电池)以及一般的干电池(电动自行车及移动信号源电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完整电池贮存区、破损电池贮存区、装卸区,建成后年回收、暂存、转运废旧铅酸蓄电池*吨,其中干电池*吨,湿电池*吨。 | 废水:项目碱喷淋系统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 (略) (略) (略) 祥符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理,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 (略) 祥符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尾气及破损电池贮存区内挥发的硫酸雾等。建议运输车辆采用国五及以上或新能源车辆;破损电池贮存区内挥发的硫酸雾采取车间设置微负压收集系统,硫酸雾废气经收集后由碱喷淋装置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标准要求达标排放;无组织硫酸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硫酸雾周界外浓度限制要求达标排放。 噪声:对项目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满足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求分类收集、有效处置或综合利用,固废暂存间要求具有“四防”措施,一般固废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标准要求;危险废物主要是废电解液、废棉纱、废劳保用品等,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相关单位处理,设置专用警告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科 室: (略) 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开发股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略) 民之家环保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