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以下工程项目(见附件)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符合退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条件,现对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返进行公示。如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承德县劳动保障监察股投诉举报。公示期间,如未接到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时间:2024年9月6日--2024年10月5日
投诉举报电话:0314-* 、 *
地址:承德县下板 (略) 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项目情况表
序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工程是否完工 | 建设单位 | 总承包单位 | 保证金情况 | 备注 |
1 | 承德县202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标段(头沟村) | 是 | (略) 生态环境局承德县分局 | 河北 (略) | 该项目总承包单位于2023年4月17日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于2023年10月30日竣工,总承包单位已作出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书面承诺。 |
承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