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化隆县][公开招标][勘察;设计]化隆县群科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化隆县群科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尾水人工湿地水质 ...[已发公告]
化隆县群科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体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化隆县群科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已由化隆回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化发改【2023】3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化隆回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化隆回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化隆县群科新区
(2)规模及招标范围:设规模为8000m3/d,湿地总占地面积*㎡,其中潜流湿地有效面积*㎡,湿 (略) 1.5KM。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级](含)以上并且[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级](含)以上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 (略) (http://**)(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 (略) 》(http://**.cn/)办事指南栏的《青 (略) 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 (略) 》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4月17日0:00时至2024年04月21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 (略) 》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08日10时00分。地点: (略) (略) .开标室三(乐都区)(机位1)。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 (略) 》(http://**);
《青海省电 (略) 》(http://**)。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化隆回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2-*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化隆回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财智 (略) |
地 址: | 地 址: |
联系人:马先生 | 联系人:赫先生 |
电 话:0972-*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2024年04月16日
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