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 (略) 冀州区冀新东路行政审批局二楼项目审批科窗口(*)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 编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破碎5万吨石料项目 | (略) 冀州区彭村村东南 | 河北 (略) | (略) (略) | 法人代表常广宏,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建成达产后年产5万吨石料。 | 运营期:①废气:1#料仓上方设集气罩(三面围挡,一面软帘),破碎机,振动筛密闭,进料口、出料口上方设集气罩(软帘);2#料仓上方设集气罩(三面围挡,一面软帘),破碎机,振动筛,选粉机,提升机密闭,进料口、出料口上方设集气罩(软帘)。上述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②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③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④固废:除尘灰收集后回收利用;沉渣回收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