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永福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
二、项目编号:E(略)200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8日
四、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7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现更正为: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标段为末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相关更正的均按此次更正后的内容执行,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永 (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