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 (略) 市 (略) (略) 受委托,对心电监护等设备 (略) 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 (略) 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3)投 (略) 商的必须具有相应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相应设备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4)投标人必须获得相应设备的产品销售代理证明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5)投标人需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 (略) 颁发的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SFDA)的复印件,并承诺中标后提供的设备将完全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2014年第650号令)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 (略) 第4号令)的有关规定;(6)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机型在 (略) 地区有装机用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心电监护等设备
2、招标编号:SHXM-16- *** ( (略) 项目编号:无)
3、预算编号:16-15- *** ,16-15- *** ,16-15- *** ,16-15- *** ,16-15- *** ,16-15- *** ,16-15- *** ,16-15- ***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第1包:心电监护等设备 * 批(项目预算:人民币33.5万元)第2包:麻醉机等设备 * 批(项目预算:人民币76万元)第3包:产后康复设备 * 批(项目预算:人民币25万元)第4包:听力测试平台 * 套(项目预算:人民币22万元)第5包:光学相关断层扫描仪 * 套(项目预算:人民币70万元)以上包件投标人可投1个或多个包件,除第3包外,均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5、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6、交付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采 购 人: | 上 (略) 医院 | 采购代理机构: | (略) 市 (略) (略) | |
地 址: | (略) 市 (略) 区朱泾镇健康路146号 | 地 址: | (略) 区 (略) 路555号西楼605室 | |
邮 编: | *** | 邮 编: | *** | |
联 系 人: | 张君英 | 联 系 人: | 朱琳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电子 邮件: | 电 子 邮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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