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贯彻落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吴党办发〔2021〕9号)和《 (略) 贯彻落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验收销号工作方案》(吴环督改办发〔2021〕3号)要求,现对已完成验收销号的反馈意见问题清单53进行公示。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由我县住房和 (略) 牵头办理的共1件,截至目前,已完成验收销号的1件。
公示内容:
问题清单53:关于“污水厂生产负荷率低, (略) 第 (略) 理厂建设规模*m3/d,负荷率17%,盐池县惠安堡镇生 (略) 理厂建设规模1200m3/d,负荷率33%,金银滩 (略) 理厂建设规模2000 m3/d,负荷率35%。”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盐池县惠安堡镇总体规划(2016—2030》,惠安堡 (略) 理厂建设分为近期和远期两个阶段,远期目标综合考虑高铁站建成运行、交通枢纽型城镇建设、房地产开发和人口增长,因此 (略) 理厂建设规模定为1200m3/d。接到反馈问题后,盐池县高度重视。一是采取拉运的方式,将杨儿庄、惠苑新村、李新庄、汪水塘、宋新庄5个自然村生活污 (略) 理范围,增加污水负荷率;二是加 (略) 建设,结合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2022年发展项目,继续完 (略) ,增 (略) 理量。
以上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贯彻落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县贯彻落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3-*
联系地址:盐池县花马池镇解放东街96号( (略) (略) (略) )
盐池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