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横峰县岑阳镇铺前社区上下街
路面改造及新建排水渠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岑阳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对横峰县岑阳镇铺前社 (略) 面改造及新建排水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给予批复的报告》(岑府发〔2024〕1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决村民出行安全和提升集镇防涝治理能力,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横峰县岑阳镇铺前社 (略) 面改造及新建排水渠项目。
项目代码:2404-*-04-01-* ??
项目单位:横峰县岑阳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横峰县岑阳镇铺前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新建排水渠260m,路面改造5370m2,土方开挖及回填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元,资金来源为《横峰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的通知》(横财预指〔2024〕4号)*元,单位自筹*元。
六、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横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