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 我分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3-*、*(建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建水县建水大道647号(县人大办公大楼3楼303室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 | 30kt/a精米加工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建水县青云轻工业园区 | 建设单位 | 建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南建水产业园区青云片区,项目用地占地面积 *m2,已由原红河州 (略) 建有4栋建筑,由北从南依次分布为:1栋钢架厂房,建筑面积933.84m2;2栋钢架厂房,建筑面积3874.21m2;3栋钢架厂房,建筑面积2498.68m2;3栋厂房西侧为4栋办公楼,4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682.47m2。本项目使用1栋钢架厂房, (略) 的搭建和设备安装将生产区布置为三层,一层主要设置为加工储存区,对产品在整个生产线中流动起周转作用,二层主要设置为生产加工区, (略) ,办公室沿用4栋办公楼。利用1栋厂房进行30kt/a精米加工生产线项目。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①有组织废气 项目在下粮口设置1套吸尘罩收集下粮粉尘(收集效率85%),吸尘罩收集到的粉尘和初清筛产生的粉尘统一汇入刹克龙+高压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加工过程中除杂、去石、砻谷、谷糙分离、碾白、抛光、白米分级和筛选粉碎均会产生粉尘,砻谷及谷糙分离粉尘经1套刹克龙+1套高压脉冲除尘器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其他工序粉尘经5套刹克龙+7套高压脉冲除尘器处理后进缓冲箱然后再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两个排气筒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②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主要卸料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厂房拦挡、大气扩散后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区实施“雨污分流”体系。项目区内汇集的雨水雨水导排管、雨水沟渠排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作为农肥,不外排。项目区废水不外排进入地表水环境,对评价区域内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现有水体功能和级别。 (3)声环境影响评价 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为平面回转筛、旋振筛、重力谷糙分离机、提升机等设备产生,其源强值一般在60~85dB(A)。厂区夜间不生产,经隔声处理后预测,四周厂界昼间噪声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产生的壳糠及米糠、碎米等属于副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售。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袋、杂质、砂石、除尘器粉尘,还有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其中,破损的、废弃的编织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初清过程中的杂质(主要为稻秆、草秆等)和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掏作为农肥,生活垃圾使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固废处置率达到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拟审批意见 | 拟审批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 。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 我分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3-*、*(建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建水县建水大道647号(县人大办公大楼3楼303室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 | 30kt/a精米加工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建水县青云轻工业园区 | 建设单位 | 建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南建水产业园区青云片区,项目用地占地面积 *m2,已由原红河州 (略) 建有4栋建筑,由北从南依次分布为:1栋钢架厂房,建筑面积933.84m2;2栋钢架厂房,建筑面积3874.21m2;3栋钢架厂房,建筑面积2498.68m2;3栋厂房西侧为4栋办公楼,4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682.47m2。本项目使用1栋钢架厂房, (略) 的搭建和设备安装将生产区布置为三层,一层主要设置为加工储存区,对产品在整个生产线中流动起周转作用,二层主要设置为生产加工区, (略) ,办公室沿用4栋办公楼。利用1栋厂房进行30kt/a精米加工生产线项目。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①有组织废气 项目在下粮口设置1套吸尘罩收集下粮粉尘(收集效率85%),吸尘罩收集到的粉尘和初清筛产生的粉尘统一汇入刹克龙+高压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加工过程中除杂、去石、砻谷、谷糙分离、碾白、抛光、白米分级和筛选粉碎均会产生粉尘,砻谷及谷糙分离粉尘经1套刹克龙+1套高压脉冲除尘器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其他工序粉尘经5套刹克龙+7套高压脉冲除尘器处理后进缓冲箱然后再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两个排气筒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②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主要卸料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厂房拦挡、大气扩散后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区实施“雨污分流”体系。项目区内汇集的雨水雨水导排管、雨水沟渠排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作为农肥,不外排。项目区废水不外排进入地表水环境,对评价区域内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现有水体功能和级别。 (3)声环境影响评价 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为平面回转筛、旋振筛、重力谷糙分离机、提升机等设备产生,其源强值一般在60~85dB(A)。厂区夜间不生产,经隔声处理后预测,四周厂界昼间噪声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产生的壳糠及米糠、碎米等属于副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售。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袋、杂质、砂石、除尘器粉尘,还有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其中,破损的、废弃的编织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初清过程中的杂质(主要为稻秆、草秆等)和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掏作为农肥,生活垃圾使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固废处置率达到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拟审批意见 | 拟审批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 。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