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无人机制造项目 | 天津 (略) | (略) 武清区汽车产业园天瑞路3号22栋一层 | 津诚环安(天津) (略) | 天津 (略) 成立于2022年4月7日,企业计划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租赁天津武 (略) (略) 武清区汽车产业园天瑞路3号22栋一层,建设无人机制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并安装烘箱、热压罐等生产设备,建成后预计年产无人机结构50架。 | (1)废气①烘干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热压罐上方的真空泄压阀和排气口处设置的圆形集气罩收集,烘箱上方的排气口处设置的圆形集气罩收集,烘箱配套真空泵设备间整体收集,半密闭热压机设备间收集后经排风管道最终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进入22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②打磨废气经打磨平台自带侧方、下方集气口收集后经打磨平台自带过滤式除尘器处理,雕刻废气经设备上方万向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含尘废气一同进入27m高排气筒P2有组织排放,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沉淀,同冷却废水经厂区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津武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通过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基础减振,车间墙体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四周厂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且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因此不会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位于车间东南侧,面积约5m2,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或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生 (略) 管理委员会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危废暂存间位于车间东南角,面积约5m2。 | 无 | 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