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我中心对以下地块国有建设用地 (略) 上交易方式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接受联合竞买。
2.竞买人注册地 (略) 高新区的,需在竞得土地后一个 (略) 市场监督局高新区分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成立独立法人企业。
3.竞买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 (略) 上竞买申 (略) 选项,并按系统提示在申请书中注明相关条款( (略) 的出资构成,拟成立时间等)。
三、交易时间及要求
1.本次出让公告发布期限: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4月12日。
2.挂牌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12日16时止;交纳保证金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10日16时止。
网上交易期间,交易系统全天24小时开通,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3.申请 (略) 上交易前,可根据交易系统的指引到指定的地方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证书),即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联合竞买的,应分别办理数字证书。
4.竞买人可通过系统填写意向宗地竞买申请,选择银行,获得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人应当打印《履约保证金入账申请单》,并向此账号交纳竞买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信息须一致)。交易系统在接收到足额的竞买保证金的到账信息颁发《保证金到账确认书》。
5.交易系统全天24小时开通,竞买人可通过交易 (略) 上报价。符合相关条件的报价,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通过交易系统公布。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后系统默认有效竞买人全体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通过限时竞价决定竞得人;若限时竞价过程中无人报价,且网上报价截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低于出让底价, (略) 上报价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具 (略) 上交易系统的运行程序为准。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交易宗地的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有关交易宗地的出让文件。
2.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出让公告的有关款项种类均为人民币。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 (略) 上交易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 (略) 上交易出让, (略) 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5.竞买保证金在竞 (略) 自然资源局签订《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成交确认书》后自动转为受让地块的定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自动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6.竞买人在提供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时,需提供竞买资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五、公告信息发布
本次交易公告土地出让信 (略) 主要媒体、 (略) 自 (略) 、 (略) 场网、 (略) 土地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告栏显示屏获取本次交易宗地的相关信息。
六、联系方式
1.交易系统: (略) 土地 (略) 上交易系统
2.联系地址: (略) (略) 85号四楼
3.联系电话:0762-*(土地矿产交易部)、0762-*(财务部)
4. (略)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局咨询电话:0762-*
5. (略) (略) 一楼(CA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762-*
特此公告。
(略) (略)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