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比选公告
(略) (略) 将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QYYZ-CG-2022-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大写:*万元,含税),服务期两年(2022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
2.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函;
3.协助草拟或者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书;
4.为采购人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5.受采购人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为采购人生产、经营、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7.就采购人深化企业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生产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有关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8.协助采购人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每年至少一次;
9.提供与采购人经营业务相关的法律信息;
10.经另行委托(另行计费),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
11.经另行委托(另行计费),代理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综上,以上需求预计每年度草拟、修改合同份数约40份,其他法律问题电话咨询量约30次(含县级公司),项目洽谈或突发事件现场处理等约8次,法律教育培训1次。
五、响应人资格
1.2019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不存在任何其他可能影响响应资格的情形。(响应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2.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经营范围。
3.律师事务所及其参与本次投标的团队执业律师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分包。
5.响应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或组织(响应人提供承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有意向者可将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比选报名表》(见附表)扫描发送到采购方联系人邮箱,采购方联系人确认其资料无误后,将比选文件扫描版、电子版通过回邮的方式发送意向者联系人邮箱。
七、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12:00时。
八、提交比选响应文件地点: (略) 清城 (略) 7号邮政大楼7楼李小姐收。
九、比选评审时间:2022年10月13日15:00时。
十、比选地点:市邮政大楼7楼会议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 (略) 站(http://**.cn)平台发布信息。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
采购人地址: (略) 清城 (略) 7号;
联系人: 李小姐;联系电话:*/*
邮箱:*@*q.com
采购人: (略) (略)
2022年9月30日
附件:
比选报名表
项目编号 | QYYZ-CG-2022-011 | 日期 | 年月日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
响应人 资料 | 响应人名称 | ||||
地址 | |||||
联系人 | 姓名 | 传真 | |||
电话 | 手机 | ||||
邮编 | 邮箱 | ||||
备注 | |||||
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