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乡属各有关部门:
《青街畲族乡出租房、合用场所、*类企业排查整治、督导及问责机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阳县青街畲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青街畲族乡出租房、合用场所、*类企业排查整治督导及问责机制》
一、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重点领域排改、督导和问责体系,加强我乡出租房、合用场所、*类企业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机制。
二、适用范围
本机制适用于本乡范围内的出租房、合用场所、*类企业。
三、排查整治内容及要求
(一)出租房
1. 房屋基本信息:包括地址、面积、层数、房间数量等。
2. 出租情况:包括出租人数、租户信息等。
3. 房屋安全状况: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标准。
(二)合用场所
1. 场所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等。
2. 消防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标准。
(三)*类企业
1. 企业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所属行业、员工人数等。
2. 消防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安装喷淋、报警;是否存在三合一;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按要求配备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准等消防设施、器材。
四、组织架构
(一)领导小组
负责全面统筹和指导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总体方针和政策。
组 长:雷大标
副组长:郑书安
成 员:许久俊、郑 豫、郑 州、陈修锡
(二)工作小组
1. 出租房排查整治小组
负责对乡镇内的出租房进行全面排查,登记相关信息,检查消防安全状况,督促整改隐患。
排查上报成员:各村村干部、网格员、派出所工作人员
隐患整治成员:郑 豫、陈会翔、池伪昌、各村村干部、网格员
2. 合用场所排查整治小组
对合用场所进行排查上报,重点检查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住人等问题,并落实整改措施。
排查上报成员: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各村村干部、网格员
隐患整治成员:郑 豫、陈会翔、池伪昌、各村村干部、网格员
3. *类企业排查整治小组
负责*类企业的排查,检查企业的消防安全设施、生产流程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
排查上报成员: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各村村干部、网格员
隐患整治成员:郑 豫、陈会翔、池伪昌、各村村干部、网格员
4. 宣传教育小组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和企业的消防安全意识。
成员:郑 豫、陈会翔、池伪昌、各村村干部、网格员、志愿者
(三)联合执法小组
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人员组成,对不配合整改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合用场所、*类企业,依法采取停水、停电、查封等强制手段。
(四)督查小组
负责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组长:严乔羽
成员:池岚岚
五、排改机制
(一)明确检查主体
组织应消站、派出所、村两委、网格员等成立联合排查小组,按照区域划分进行全面排查、检查。
(二)确定检查频次
(略) 格员合理制定当月检查计划, (略) 格内划分的场所,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确保检查全覆盖,无遗漏。 (略) 格员每月3号之前上 (略) 格内出租房、合用场所、*类企业检查计划。
(三)落实整改责任
查到问题后,各网格将问题汇总应急消防管理站,由应急消防管理站指导场所进行整改。对于出租房,由房东负责整改;合用场所由各经营主体共同负责整改;*类企业由企业负责人负责整改。应急消防管理站每月4号之前汇总上月检查情况。
六、督导机制
各村驻村干部对当月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一)集中检查
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检查,由驻村干部带队,对出租房、合用场所、*类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配备、疏散通道畅通、 (略) 安全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夜查夜巡
每日开展夜查夜巡,重点检查夜间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如出租房、合用场所的用火用电情况,*类企业的夜间值班情况等,及时发现和消除夜间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三)督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全面了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在乡工作群进行汇总通报。
七、问责机制
明确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对未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力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的具体办法。
(一)对于排查不细致、隐患未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督促整改的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相关部门或村(社区),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三)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对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八、附则
(一)本机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机制由乡政府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附件
出租房、合用场所、*类企业检查记录表,网格划分表
附件
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地 址:
检查人: 检查时间:
否 决 项 | 居住出租房与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在同一建筑内□ | ||
其他场所与居住部分未采用实体墙和混凝土楼板进行分隔 □ | |||
电动车自行室内充电,充电区域与居住部分未采用实体墙分隔□ | |||
三层以上(含)设置木楼梯 □ | |||
“通天房”式居住出租房未整治提升或整治提升不到位□ | |||
扣 分 项 | 隔墙分隔 (10分) | 自然间(房间)未采用实体墙(不燃材料)分隔扣5分□ 隔墙分隔未砌至楼板底部或分隔不严实扣5分 □ | |
(略) (20分) | 室 (略) 未套管(阻燃)保护(情形严重扣10分,轻微扣5分)严重□ 轻微□ | ||
未安装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扣10分 □ | |||
用火集中 (20分) | 卧室内或公共部位使用液化气扣10分 □ 灶间(厨房)未与其他部分分隔扣10分 □ | ||
设施配备 (20分) | 未配备以下设施,每项扣4分。未按要求配备或数量不足的,每项扣2分 灭火器□ 逃生面罩□ 应急照明灯□ 逃生绳(三层及以上必须配置。商品房除外)□ 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智能感烟报警器)□ “四色”消防安全告示牌□ | ||
疏散畅通 (20分) | 未设有楼顶疏散条件扣10分 □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扣5分 □ 外窗 (略) 且无法从内部开启扣5分 □ | ||
电动自行车管理(10分) | 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扣5分 □ 室内提供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条件扣5分 □ | ||
总得分 | |||
注:1.存在否决项内容得0分,总得分80分以下判定为“不合格”。 2.否决项其他情形按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综合判定,如地下建筑、木结构建筑人员大量租住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等。 |
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场所名称: 地 址:
检查人: 检查时间:
否 决 项 | 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包括危化品、燃气油料及烟花爆竹等)有人员居住 □ | ||
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部分未采用实体墙和楼板进行分隔或分隔不到位;确需开门,未采用防火门 □ | |||
合用场所的生活区域未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不能直通室外 □ | |||
疏散不独立的合用场所整治提升不到位 □ | |||
扣 分 项 | (略) (40分) | 室 (略) 未套管(阻燃)保护(情形严重扣20分,轻微扣5分)严重□ 轻微□ | |
未安装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扣20分 □ | |||
设施配备 (35分) | 未配备以下设施,每项扣5分 灭火器□ 应急照明灯□ 防火门闭门器□ 防火门“常闭”标识□ “四色”消防安全告示牌□ 生产加工、储存可燃物品的合用场所未配备以下设施,每项扣5分 智能感烟报警器□ 水喉□ 简易喷淋 □ | ||
电动自行车管理 (25分) | 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扣15分 □ 在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扣10分 □ | ||
总得分 | |||
注:1.存在否决项内容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总得分按0分计; 2.得分80分(含)以上的,判定为合格。 |
*类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场所名称: 地 址:
检查人: 检查时间:
否 决 项 | 不住人 | 存在“三合一”现象□ | |
扣 分 项 | 不断水 | 室内消火栓、喷淋无水的扣50分 □ | |
一键报警 | 未设置报警警铃的,扣20分 □ | ||
一套喷淋 | 未按要求设置相应喷淋系统的,扣50分 □ 喷淋系统安装不符合规范标准的,扣20分 □ | ||
一路畅通 |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的,扣15分 □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按要求进行划线标识,扣5分 □ | ||
电动自行车管理 | 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扣10分 □ 室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扣20分 □ | ||
总得分 | |||
注:1.存在否决项内容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总得分按0分计; 2.得分80分(含)以上的,判定为合格。 |
青街乡 (略) 格化清单 | |||||
网格 | 村(居) | 村网格员 | 联系电话 | 村书记 | 联系电话 |
网格1 | 青街 | 孙彬彬、林露露、李向东 | *、*、* | 李敏 | * |
网格2 | 东坑 | 王伟波 | * | 陈钦全 | * |
网格3 | 九岱 | 雷磊 | * | 钟炳斌 | * |
网格4 | 王神洞 | 兰丝丝 | * | 兰锡明 | * |
网格5 | 南网 | 吴克意 | * | 张仁高 | * |
网格6 | 南朱山 | 李泽 | * | 施德兵 | * |
网格7 | 睦源村 | 李万 | * | 池长来 | * |
网格8 | 垟心村 | 杨思思 | * | 杨德杏 | * |
网格9 | 新三 | 陈德楼 | * | 梁老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