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一套(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泸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3日 16:1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2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0-*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泸县云 (略) 1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嘉泰伟业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江阳区华阳街道H悦府1栋1单元8888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一套(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08 10:00:00,更正为:2024-10-10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0-08 10:00:00,更正为:2024-10-10 10:00:00。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地址: (略) 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16号楼1007号,更正为: (略) 江阳区华阳街道H悦府1栋1单元8888。
1、原商务要求中“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处,并完成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更正为“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处,并完成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 (略) 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泸县云 (略) 18号
联系方式:0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嘉泰伟业 (略)
地址: (略) 江阳区华阳街道H悦府1栋1单元8888
联系方式:0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830-*
四川嘉泰伟业 (略)
2024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