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略) 林业和草原局 (略) 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略) 绿化模范 (略) 绿化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会议研究决定,对拟推荐评选“全省绿化模范单位”华池县自然资源局、镇原县林业和草原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华池县自然资源局
华池县自然资源局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响应国家大规模国土 (略) 市“再造一个子午岭”号召,按照年均新造林15万亩目标和7年造林百万亩的总体规划,全面实施退耕还林、“三北” 防护林工程和元城河为主的小流域治理等一系列项目,积极采取“农户自主栽植、大户承包栽植、合作经营栽植、企业租赁栽植”等模式,整流域推进。充分利用林业项目、对口帮扶、企业资助、农户自筹等多种方式投资3.19亿元(北辰区帮扶资金2290万元),已完成以油松为主的造林绿化面积136.19万亩(再造一个子午岭提质增效29.51万亩),森林覆盖率增长到32.38%。配合新华社、甘肃日报社、甘肃经济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对我县生态建设、资源保护、产业发展进行了专题报道,甘肃日报、陇东报等媒体对我县林业建设开展专题访谈、采访报道6次,为华池创建“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提供坚实保障。华池县自然资源局先后荣获“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先进集体”“全省文明先进单位”, (略) “再造一个子午岭”工程暨大规模国土绿化先进单位,多年来被上级部门评为林草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集体。
(2)镇原县林业和草原局
十八大年来,镇原县林草局认真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立足于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的战略方针,全面构建生态立县战略布局,全力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推动了全县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2014年—2020年“再造一个子午岭”工程实施期间,市级共下达镇原县苗林结合培育任务107万亩(其中2014年-2018年每年15万亩,2019年-2020年每年16万亩),止2020年底实际完成108.27万亩,占市下达任务107万亩的101.19%,经市级验收反馈,2014年度完成14.32万亩,2015年度完成15.21万亩,2016年度完成15.52万亩,2017年度完成15.23万亩,2018年度完成15.02万亩,2019年度完成16.05万亩,2020年度完成16.93万亩,栽植各类苗木15800多万株,总投资24065.84万元( (略) 投资12883.3万元,县级财政投资9162.69万元,其他投资2019.85万元)。
2021年—2023年“再造一个子午岭”提质增效期间,全县累计完成国土绿化44.31万亩(2021年17.06万亩,2022年16.0924万亩,2023年上半年11.16万亩),总投资18082.57万元。其中工程造林22.3916万亩,总投资13560.33万元,森林抚育3.04万亩,总投资880万元,退化草原修复治理3.5万亩,总投资600万元,义务植树2.11万亩,其他造林13.27万亩,建成“一村万树”示范村95个。
通过不懈努力,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14.15%,草原植被盖度79.63%,全县扬沙天气明显减少,河流明显变清,年均降雨量明显增加,野生动植物种群扩大,林草资源总量显著增加,有力促进了全县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个人基本情况
贺鹏辉,男,汉族, (略) 人,198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林业工程师。2009年7月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生态学硕士专业, 2009年11月参加工作,先后从事造林绿化调查设计和三北等林草重点工程业务工作。贺鹏辉同志敢于担当,勇于创先,积极主动学凡岗位上,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服从并服务于林业建设,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模范地践行着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要求,树立了一个干部与时俱进、无私奉献的新形象,表现出一个务林人爱岗敬业、创新务实的高尚情怀。 (略) 级地方标准两项,主持的项目获县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三项;他被评为“全市科普工作先进个人”,林业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市“十五”林木种苗工作先进个人、全县“脱贫攻坚大比拼先进个人”; (略) 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
王万芳,女,汉族,中共党员,生于1982年9月,大学文化程度,环县合道镇人,2003年参加工作,先后在环县演武乡任党委秘书、副乡长,2016年12月调入环县林业技术推广总站工作至今, 现任环县自然资源局林业技术推广总站副站长。从事林业技术推广工作以来,该同志能够始终以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中甘于奉献、兢兢业业,对交付的每一项工作都主动作为、全力以赴;学习中善于钻研、勤于思考,常常与单位的老专家、老技术诚恳请教,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并应用于实践,8年来,先后参与完成森林植被恢复、造林补助、森林抚育等多项工程项目作业设计与组织施工,面积超过9万亩,对环县造林绿化做出突出贡献。
三、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3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四、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
通讯地址:西峰区长庆大道164号
邮政编码:*
(略) 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