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天管字第12036号
2022年11月3日, (略) (略) (2022)豫11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张 (略) (略) ( (略) )的破产清算申请。2022年12月6日, (略) (略) (2022)豫11破9号决定书,指定河南开瑞律师事务所、河南长风律师事务所联合 (略)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略) 具有重整价值, (略) 的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欢迎有资金实力并具重整能力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
一、企业概况(一)企业工商信息
天昱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1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股东林有民(持股比例80%)、林重新(持股比例20%),法定代表人林有民,公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营业期限自2012年11月1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为餐饮(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住宿(以上项
目涉及行政审批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服务。
(二)企业经营与资产概况
经管理人调查,天昱公司主要财产 (略) 召陵区人民东路与阳山路交叉口西南角“天昱大酒店”,该酒店占地面积 1.935.43 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十六层,总建筑面积 16729.53 平方米,估值约 8666.35 万元,初步统计债务金额为 * 元,拖欠员工工资约80万元。
二、重整价值分析天昱酒 (略) 召陵区人民东路与阳山路交叉口西南角,东城产业集聚区内,距离京港澳高速漯河南站500米,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
基于我们对破产企业的分析,初步认为其具备重整的经营价值、资质价值和公共价值,结合其担保债权数额小、资产与负债接近的情况, (略) 具有重整的可行性。
三、招募须知(一)本案目前处于破产清算程序,根据重整投资人预招募情况申请转破产重整程序。若需了解招募的详细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二)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平等适用。
(三)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让意向重整投资人对债务人情况有所了解,根据目前案件的进展情况,天昱公司未向管理人进行交接,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未必完整描述重整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审计评估工作结束后,管理人会向意向重整投资人做出相关信息披露,意向重整投资人如 (略) 财产、经营等情况, (略) 进行尽职调查,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四)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债务人重整时,除参考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五)本次招募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六)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本次招募过程中已提交资料的,正式招募时如仍有投资意向的,不用重复提交资料。
四、招募方案(一)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本次招募为拟招募,鉴于审计、评估结果尚未出具,管理人先向社会公布招募条件,具体如下:
1、意向重整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备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组织机构、内控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意向重整投资人或其组织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者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4、应具有充裕的资金实力,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有足够资金支持重整后的建设开发,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5、应具备良好的资产管理能力, (略) 重整顺利进行。
6、投资人能够提供具有可行性的重整预案。
7、承诺愿意按本 (略) 重整投资人的遴选, (略) 的重整投资人,愿意按本招募公告及重整投资文件对其权利义务的安排。
8、意向投资人可以是单独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预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本次预招募意向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有相关酒店项目投融资经验或重整投资经验的优先考虑。
(二)招募流程
1、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1月30日止。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邮寄报名
地址: (略) 郾城区嵩山西支路与会展路交叉口昌建金融大厦七楼河南开瑞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田思源 *。
2、报名材料
参加招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投资意向书,投资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介绍,参与重整的明确的意思表示,符合投资人基本条件的承诺或说明;
(2)企业法人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等)、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报名参与重整的,应提交股东会作出同意参与本次重整的决议原件(本次为预招募,可暂不提供);
(4)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
(5)保密承诺书,投资人应承诺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以上报名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同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托人签名。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一式三份装袋密封,同时需提供与报名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刻录到光盘上或存入U盘,与报名材料一起密封。
3、投资人资格审查及缴纳尽调保证金
管理人在收到完整报名材料后开始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的意向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预招募公告之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 (略) 的财务、经营情况、审计、评估情况等明细资料的,应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管理人要求签署保密承诺函,并向管理人缴纳尽调保证金。管理人在收到上述文书和保证金后予以配合。
(1)尽调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
意 (略) 预招募的尽调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尽调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核实尽调保证金是否到账):
户名: (略) (略) 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略) 沙北支行
账号: *251
如意向投资人未进行尽调, (略) 重整的,可继续按届时管理人的要求缴纳投资保证金并提交重整投资文件,视为该意向 (略) 现状进行投资。
(2)尽调保证金的使用
如后期意向投资人需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该意向投资人所缴的尽调保证金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投资保证金。
(3)尽调保证金的退还
意向投资人未按管理人后续文件要求提交重整投资文件或未按期缴纳正式投资保证金的,或在意向投资人预招募/重整投资人遴选期间明确表示放弃投资资格的,或意向投资人在重整投资人遴选期间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按原路径退还尽调保证金。
(4)投资保证金
意 (略) 进行重整投资的,应缴纳投资保证金。具体要求以管理人后续的具体文件为准。
4、尽职调查阶段
意向投资人签署保密承诺函且尽调保证金到账后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可联系管理人实地考察,管理人将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包括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管理人在尽职调查阶段向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供的资料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5、意向重整方案洽谈、制定与提交
意向投资人可根据尽调结果向管理人提出意向重整方案,并与管理人进行磋商。管理人将根据本次预招募的情况确定及推动下一步重整工作。
为了尽快盘活债务人资产,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提交重整报名材料一个月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草案应包括重整资金来源、经营方案、债权调整方案、债权清偿方案、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及后续经营方案。
6、重整投资人的确定和重整投资保证金
多家意向重整投资人经审查合格并交纳投资意向金的,管理人以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强为原则,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等方式选定重整投资人。意向重整投资人最终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须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书》,其支付的投资意向金转化为重整履约保证金。在招募期间,仅有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材料、重整预案,经管理人审查合格并交纳投资意向金的,该意向投资人即为重整投资人。
五、其他注意事项1、本预招募公告不构成 (略) 的要约。
2、管理 (略) 的相关资料不应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理解以进行决策。
3、意向重整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及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4、本公告由管理人发布,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5、本公告仅为广泛招募意向投资人的预公告,具体项目情况、招募条件等内容均以管理人后续正式发布的招募公告为准。
6、即使管理人进行尽职调查,但也无法保证调查结果的全面、完整、准确,项目信息仍可能存在误差,以意向投资人及管理人尽调研判为准。
7、本案目前处于破产清算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可 (略) 申请转换为重整程序, (略) 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许可债务人重整。无论是否转换为重整程序,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不予退还。
热忱欢迎各方投资者前来考察洽谈,意向重整投资人可联系管理人,管理人将全力做好配合工作。
(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日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
地址: (略) 郾城区嵩山西支路与会展路交叉口昌建金融大厦七楼河南开瑞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田思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