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 * : *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略) 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 * 〕 * 号)和《 (略)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字〔 * 号)有关要求, (略) 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 (略) 委托 (略) 省地 (略) 组织专家对《 (略) 乡赵峪村张家湾脑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 (略) 赵家峪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两个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 (略) 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 (略) 省地 (略) 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姜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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