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市自然资发〔2022〕 (略)
各县(市) (略) 、有关测绘资质单位:
根据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测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2〕 (略) )和 (略) 《关于印发2022年度市(省) (略) 门涉企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 (略) 研究制定了《2022年辽阳市测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联系人:董志刚 孙芳勇 联系电话:0419- ***
附件:2022年辽阳市测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辽阳 (略)
2022年7月19日
附件
2022年辽阳市测绘行政执法
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测绘资质和测绘成果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地理信息安全,强化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措施和保密意识,规范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辽宁省测绘市场管理办法》,按照《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 (略) 《关于印发2022年度市(省) (略) 门涉企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等要求,结合辽阳市测绘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通过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和测绘安全保密等检查,促进测绘资质单位依法从事测绘活动,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和市场效率,鼓励测绘单位加强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公共服务、大数据能力建设,优化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市场营商环境。
二、组织实施
(略) 负责2022年全市测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局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开展,辽阳县、灯塔 (略) 配合工作开展。
三、检查对象
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在全市10家 *** 级测绘资质单位范围内,抽取2家资质单位开展测绘资质巡查、安全保密检查、安全生产检查,其中1家开展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
受检单位详情见附件1。
四、检查时间和内容
(一)检查时间
2022年8月中旬至9月底。
(二)检查内容
1.测绘资质巡查
法人资格、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等测绘资质条件符合性情况;管理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体系是否健全,是否持续改进,是否有效运行等;承担测绘项目与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一致性情况,有无转让或违规分包测绘项目情况;测绘作业证办理、测绘项目备案、成果汇交等法定义务情况。
2.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检查
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使用、管理及销毁情况,涉密设备设施管理及使用情况,人员保密培训(教育)情况。
3.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
对受检单位2021-2022年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并完成的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类别项目,抽查1个项目,检查项目质量体系建设情况。
4.测绘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及运行、安全生产风险排查与整改、安全生产预案建设及安全应急演练、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野外作业安全管理、应急救援装备保障等情况。
五、进度安排
(一)检查对象抽取(7月13日—7月15日)
完成检查对象抽取、成果质量检查项目确定等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8月18日)
测绘资质单位对照方案,对资质条件、技术质量、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管理体系、成果质量管理、测绘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自纠。
(三)现场检查阶段(8月19日-9月16日)
采取听取汇报、检查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对存在严重问题需要整改的单位,检查组将提出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略) 。
(四)工作总结阶段(9月17日—9月30日)
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撰写工作报告,同时报省厅备案。
六、检查程序
依法实施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全过程记录,规范使用测绘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文书,此文件的发出视同已告知受检单位以及检查内容、程序和有关事项。
1.书面通知
现场检查前3天,书面通知有关县(市)级自 (略) 门及受检单位,告知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及受检单位配合要求。
2.召开首次会议
检查开始前,召开由检查人员、县(市)级自 (略) 门人员、受检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的首次会议,介绍检查目的意义,告知检查内容、程序、时间安排以及受检单位权利和义务,填写会议签到表。
3.开展现场检查
按照《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要求,对受检单位测绘资质符合情况进行核实,向被检单位了解项目相关情况,填写《测绘行政执法检查现场考核记录表》。
4.召开末次会议
检查组召开由检查人员,市(县)自 (略) 门人员、受检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的末次会议,反馈检查情况,指出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归还资料,填写会议签到表。
5.结果认定
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及结果认定,向被检单位发出《测绘行政执法检查结果通知书》。
6. (略) 理
受检单位对检查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查结论之日起十五个工 (略)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提出书面异议,市局组织人员(原参与检查人员不得参加)分析异议材料,必要时组织复检,并于分析或复检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检结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单位,视为认可检查结论。
7. (略) 理
对检查中不合格单位下达《测绘行政执法检查整改通知书》,并将不合格情况记入测绘信用系统。对整改逾期仍不合格的,将依照《测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略) 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自查。各资质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检查内容及有关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受检单位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对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拒绝、妨碍检查的,将依照有 (略) 理。
(二)积极配合,促进管理。各县(市) (略) 要做好配合工作,各受检单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设备、文件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配合检查工作。
(三)贯宣政策、做好服务。在检查过程中, (略) 门应当主动讲解有关政策,倾听测绘单位声音,帮助测绘单位答疑解惑,为测绘单位做好服务。
(四)重点单位,重点监管。探索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将资质审批中有存疑信息、首次获证、首次升级,实行重点监管,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质量和安全责任。
(五)鼓励创新,包容监管。引导扶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健康规范发展,鼓励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对出现 (略) 置,包容审慎监管;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严格监管;对非法经菅的,坚决 (略) 。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
(六)严格履职,恪守纪律。执法人员要认真贯彻八项规定,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恪守廉洁纪律。检查期间,不得接受单位宴请、馈赠,不得提出与工作无关的要求。
(七)毫不放松,防控疫情。坚决贯彻落实省、市等各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工作中对疫情波及的测绘资质单位,必要时可采取网络检查或暂缓检查等措施。
附件:1.2022年全市测绘行政执法受检单位一览表
2.受检单位材料准备清单
3.测绘行政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文书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