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永福县 (略) 编制了《永福县百寿镇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就此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永福县百寿镇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位置:百寿镇西 (略) (百寿政府镇上小学东面),地块面积为4600m2。
地块现状:农用地。
二、地块环境质量状况
调查地块2015年前为农用地,场地内种植的农作物为菜花、罗汉果和柑橘;2015年地块部分用地被政府征收为国有,征收后场地仍为农用地,村民继续种植农作物,种植的农作物未发生变化;直至2021年,地块剩余部分用地也由政府征收为国有,由于地块周边开 (略) ,村民已经停止种植农作物,罗汉果和柑橘已经清除,菜花仍保留,但已无人看管,地块内基本已经荒废,野生植被生长旺盛。2021年至今,调查地块与2021年相比,未发生变化。地块东面 (略) 、荒废的农用地和寿城河,南面为农用地,西面为荒废的农用地和永福县百寿镇镇上小学,北面 (略) 和荒废的农用地。
三、调查结论
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最终确认永福县百寿镇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用地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该地块历史上无检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地块周边企业不会造成地块土壤污染;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永福县百寿镇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用地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满足项目建设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永福县百寿镇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用地土壤未受到明显污染,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满足项目建设要求,无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按规划进行建设。
四、公示日期
公示日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需查阅详细报告,可联系我单位。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在规定的公示时间内请以书面方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五、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西桂林青山 (略)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