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苏省 (略) 扩建2**Nm3/h空分制氧装置项目(一期)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扩建2**Nm3/h空分制氧装置项目(一期)
地点:江 (略) 赣榆区柘汪镇响石村
建设单位:江苏省 (略)
建设内容:江苏省 (略) 为与已建高炉、转炉生产需求和拟建高炉产能需求匹配,镔钢集团建设2×*Nm3/h空分制氧装置项目,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1套*Nm3/h空分制氧装置已于2022年9月建设完成。空分制氧装置主要建有空压机房、膨胀机房、配电室、机柜间、氧压机房、氮压机房、氧气球罐等,所用原料为正常工业空气,直接来源于大气,装置采用分子筛净化、增压透平膨胀机提供精馏过程所需冷量,上下塔、增效塔均采用规整填料塔、采用多层主冷的液氧自增压节能工艺,所产生的气体全部自用不外销。项目一期不新增劳动定员,生产实行三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33天。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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