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略) 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EGJZSB-1标段(HBSJ-(略)GL-(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略)GL-(略) | ||||||||||||||||||||||||||||||||||||||||||||||||||||||||||||||||||||||||||||||||||||
1.招标条件 | ||||||||||||||||||||||||||||||||||||||||||||||||||||||||||||||||||||||||||||||||||||
二 (略) 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二 (略) 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293号)及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55二广高速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函〔2024〕4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二广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交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 (略) 建设规模:二 (略) 荆州绕城段(不含李埠长江公铁大桥) (略) (略) (略) 纪南镇草安村,顺接拟改扩建的二 (略) 襄阳至荆州段,向南经纪南镇、八岭山镇、荆 (略) 、李埠镇,经李埠长江公铁大桥(长7.9公里,不纳入本项目范围内)跨越长江, (略) 镇、在公安县埠河镇接二 (略) 荆州至东岳庙段, (略) 改扩建至终点公安北枢纽互通立交。路线主线全长约44.8公里,设李埠互通连接线3.4公里。主线起点至群英枢纽段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的双向六车 (略) 标准进行新建(其中李埠长江公铁大桥两岸接线段2.1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 米的双向六车 (略) 标准),群英枢纽至终点段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0米的双向八车 (略) 标准进行改扩建;李埠互通立交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2.5米的双向四车 (略) 标准建设。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 (略) -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l-2014)相关规定执行。全线在草安(枢纽)、纪南、荆州西(枢纽)、高新、李埠、弥市和群英(枢纽)共设置互通式 (略) ;同步建设臣道收 (略) 、管理分 (略) 、 (略) 1处、 (略) 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107.04亿元。计划建设工期为42个月。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主要包含: (1)本项目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水土保持监测,编制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及监测总结报告,确保满足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2)本项目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水土保持监理,及时提交水土保持专项监理报告等各项资料、临时措施(包括临时拦挡措施、排水措施、苫盖措施、植被措施、沉砂池等)的影像资料和质量评定的原始资料; (3)提供本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宣贯、协助迎接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协助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开展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等。 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EGJZSB-1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2007日历天,其中计划开工日期2024-12-30 合同估算价:180.0 万元。 | ||||||||||||||||||||||||||||||||||||||||||||||||||||||||||||||||||||||||||||||||||||
2.3其他:预计服务期为2007日历天(其中含预计施工期为1277日历天,施工缺陷责任期为730日历天),服务预计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实际服务开始及终止时间以招标人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投标人中标后应负责组建水土保持监测项目部和水土保持监理机构。水土保持监理机构为一级监理机构,即水土保持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水保总监办”);水保总监办履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职责,并接受土建总监办的管理与监督。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且承担水保监测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水保监理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成员。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 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8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湖北省交 (略) 站(http://http://**.cn)、 (略) (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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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 | ||||||||||||||||||||||||||||||||||||||||||||||||||||||||||||||||||||||||||||||||||||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等证件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水保监测服务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资质最低要求第(1)条的要求;承担水保监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满足资质最低要求第(1)、(2)条。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EGJZSB-1 | 同时具备: (1)近8年内承担过1条里程不小于30公里的线性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2)近8年内承担过1条里程不小于30公里的线性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还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提供相应的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仅认可其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工作同类别的业绩。
4、单个合同包含多个线性工程项目的,可分别计算业绩。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 (略) (略) ,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 (略) 业绩均不予考虑。如 (略) (略) ,其 (略) 的名义计算。
6、“近8年”是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委托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本项目中的线性工程 (略) 、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 (略) 、堤防工程、输电线工程。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8年担任过1个里程不小于30公里的线性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
水保监理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证书,近8年担任过1个里程不小于30公里的线性工程施工期的水保监理工程师(或水保监理负责人)。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证件材料要求:应附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水保监理负责人证件材料要求:应附水保监理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3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水保监理负责人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上述人员应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且证明材料能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和在项目中担任的职务,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5、“近8年”是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仅以载明的委托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本项目中的线性工程 (略) 、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 (略) 、堤防工程、输电线工程。
7、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报“主要人员简历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9、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EGJZSB-1 | 1、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2、投标人未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 (略) 罚的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 (略) 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3、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加盖了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章。 | |
4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 |
5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且承担水保监测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 |
6 | 报价唯一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只有一个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 (2)投标函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总价一致。 | |
7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提供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8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提供了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提供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采用其他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需要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
9 | 资质条件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略)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等证件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水保监测服务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资质最低要求第(1)条的要求;承担水保监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满足资质最低要求第(1)、(2)条。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 |
10 | 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近8年内承担过1条里程不小于30公里的线性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2)近8年内承担过1条里程不小于30公里的线性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还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4、投标人若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仅认可其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工作同类别的业绩,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提供相应的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5、单个合同包含多个线性工程项目的,可分别计算业绩。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 (略) (略) ,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 (略) 业绩均不予考虑。如 (略) (略) ,其 (略) 的名义计算。 7、“近8年”是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委托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本项目中的线性工程 (略) 、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 (略) 、堤防工程、输电线工程。 | |
11 | 主要人员 | 1、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近8年担任过1个里程不小于30公里的线性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2、水保监理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持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证书; (3)近8年担任过1个里程不小于30公里的线性工程施工期的水保监理工程师(或水保监理负责人)。 3、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证件材料要求:应附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水保监理负责人证件材料要求:应附水保监理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3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水保监理负责人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上述人员应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且证明材料能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和在项目中担任的职务,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5)“近8年”是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仅以载明的委托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本项目中的线性工程 (略) 、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 (略) 、堤防工程、输电线工程。 (7)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报“主要人员简历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 |
12 | 信誉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2、投标人未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 (略) 罚的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 (略) 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兼水保监测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指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6、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
13 | 投标人身份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
14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限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函填写了服务期限,且填报的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15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符合以下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 |
16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 |
17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 (略) 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4)不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 |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 (略) 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 (略) ”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