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度重庆脆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重庆(巫山脆李)优势产业集群建设方案》、《重庆脆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脆李产业发展需要,本次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巫山县青脆李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巫山县青脆李避雨栽培建设项目。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全县脆李种植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主体须提供经营主体相关证照材料。
2.同年度建设相同内容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3.申报主体财务健全(农业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需提供资产负债表)。
二、资金使用方式
根据产业集群项目资金使用方案要求,按照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中央财政奖补资金采取直接补助、先建后补等方式对相关主体给予支持,经营主体单个项目中央资金与自筹资金比例达到 1:3以上。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一)项目名称:巫山县青脆李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元,地方整合及自筹资金*元。
2.项目支持重点环节:中央财政资金用于支持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补齐短板,重点配套采运系统、道路工程、灌溉工程等。地方整合及自筹资金用于支持实施绿色标准化生产,土壤改良、基地管理、农资农机购置等建设内容。
3.资金使用标准: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标准: (1)新建蓄水池:≤200m3,500元/m3;200m3-500m3,400元/m3。(2)新建采摘道:1m宽硬化采摘道,90元/m。(3)新建 (略) :2.5m (略) ,170元/m;3m宽生产主道,200元/m。(4)采运轨道:160元/m(含机头,根据地形每500m配备1个机头)。各支持环节按申报设计据实核定,不超过本支持标准。地方整合及业主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补助资金的3.5倍( (略) 县两级财政补助资金)。
4.项目建设要求:脆李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要求集中连片,管护良好的挂果果园,现有种植规模100亩以上的果园可申报本项目。
(二)项目名称:巫山县青脆李避雨栽培建设项目
1.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元,地方整合及自筹资金*元。
2.项目支持重点环节:中央财政资金用于支持建设避雨栽培示范基地,主要配套避雨设施大棚、避雨伸缩棚等。地方整合及自筹资金用于支持建设避雨栽培示范基地,主要配套避雨设施大棚、避雨伸缩棚、绿色标准化生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3.资金使用标准: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标准: 避雨设施大棚、避雨伸缩棚按6500元/亩补助。地方整合及业主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补助资金的4.5倍( (略) 县两级财政补助资金)。
4.项目建设要求:要求集中连片,实行标准化管护,现有种植规模50亩以上的果园可申报本项目。
四、资金保障
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在2024年度重庆脆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资金中予以保障落实。
五、建设期限
2025年9月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无特殊原因未按项目进度完成建设任务和资料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补助资金(若已拨付进度款,则需全额退还,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六、申报材料
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报《2024年度重庆脆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申报表》。由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初审纳入申报主体后,由项目实施主体编制并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及投资预算,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通过后纳入实施计划。实施方案提交一式5份、预算报告提交一式2份。
七、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本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9日18时,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料报送。巫山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210室( (略) 402号)
联系人:黄勇,联系电话:023-*
附件:2024年度重庆脆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申报表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