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新城水环境治理项目—再生水厂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年8月21日,浙江 (略) 根据《高铁新城水环境治理项目—再生水厂工程(一期,1.*吨/日污水处理规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批复文件等要求,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高铁新城的成立与发展,考虑到衢州污水厂扩建用地的受限及滨港大桥东侧国考断面水质的要求,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量已饱和,无法有效处理增长的污水量,并且考虑到未来石华线西侧片区的发展,因此考虑在高铁新城片区内新建一座再生水厂,就近收集,就近处理,就近给生态湿地进行补水,可以使该片区内的污水得到有效解决,并能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
2、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该项目作为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资产,以招投标的形式,由中标单位浙江 (略) 代建和浙江衢州水业 (略) 运营该项目。项目实际投资*.*元, (略) 高铁 (略) 西北侧、石华线东侧、钱江大道南侧地块(建设用地6554平方米)新建一座规模*吨/日的地埋式再生水厂(土建一次建成,设备分两期,一期1.*吨/日)。总建筑面积约6142.67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513.59平方米,地下约4629.08平方米。污水处理工艺为:格栅井+预处理+A2/O池+MBR膜池+紫外消毒。再生水厂的尾 (略) 高铁新城水环境治理项目—湿地工程,流入丰收溪,最终排入常山港。
2021年12月20日,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项目核准的批复(衢发改中〔2021〕37号)。
2022年2月,公司委托浙江 (略) 编制了《高铁新城水环境治理项目—再生水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2月28日, (略) 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高铁新城水环境治理项目—再生水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衢环建﹝2022﹞3号)。
项目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2023年5月工程建设完成,2024年3月底投入试生产。项目实际建设了新增1.*吨/日污水处理能力。
企业于2024年3月22日申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MA2DJM2J4U003U)。
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6人,实行三班轮班制,年工作日为365天。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3.投资情况
项目现实际总投资*.*元,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7%。
4.验收范围
项目所批建设规模为*吨/日的地埋式再生水厂,目前土建已一次建成,设备分两期建设,一期处理污水1.*吨/日的设备已建设到位,2024年7月实际最大纳管污水量达1.*吨/日,故本次验收为该项目(一期,1.*吨/日污水处理规模)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企业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各建设内容与原环评及审批基本一致,但存在以下变动:
1.环评中,一期格栅渠、沉砂池、MBR格栅渠、调节池、生物反应池、MBR膜池和污泥脱水间恶臭气体经收集后经1#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处理后的恶臭气体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一期实际已建成2套生物除臭装置并投入使用;其中格栅系统及集水井、沉砂池、污泥脱水间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通过1#生物除臭系统处理,调节池、生物反应池、MBR膜池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通过2#生物除臭系统处理,1#和2#除臭装置处理后的恶臭气体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因进水水质有变化,导致所使用的原辅材料用量有增减;因规格型号不同,微孔曝气装置环评设计数量为2000套,实际数量为1432套。
3.环评推荐项目消毒工艺采用紫外消毒+次氯酸钠消毒,实际仅用紫外消毒,项目原辅材料中的次氯酸钠、柠檬酸用于MBR膜的清洗。
对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淀粉等五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4号)、《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建设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来自于收集的生活污水以及在污水处理厂运营中,企业自身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地面冲洗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此部分废水也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目前最大污水处理量为1.*吨/日,废水经格栅井+预处理+A2/O池+MBR膜池+紫外消毒处理达标后排入复合生态湿地,最终排入常山港。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A2/O生化池、污泥池等散发出来的恶臭气味。
项目实际对格栅系统及集水井、沉砂池、污泥脱水间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通过1#生物除臭系统处理,调节池、生物反应池、MBR膜池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通过2#生物除臭系统处理,1#和2#除臭装置处理后的恶臭气体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泵等设备的运行噪声。
公司主要采取了合理布置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建筑隔声,加装消声器、减震垫,厂区绿化等其他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
4.固废
项目产生的格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统一清运;废原料包装袋由废品回收商回收利用;污泥委托光大环保能源(衢州)有限公司外运处置;实验室废液、废危化品包装物和废机油收集 (略) (略) 处置。
公司建有1处危废暂存仓库,面积为7m2,已按要求做好防雨、防漏等措施,各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存放,粘贴有危废标签,仓库外张贴危废仓库标识,并由专人管理;另外建立固体废物台账管理、申报制度,对每次危险废物进出厂区时间、数量设专人进行记录以及存档,实施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企业设置了面积为1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
5.其他环保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已编制完成企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为*-2024-007-L)。企业设置的应急事故水池容积为1882.2m3,同时厂区设置了一个调节池,地埋式调节池位于厂区北侧,作为事故应急池使用,有效容积为3397.35m3。
(2)在线监测装置及其他
项目在调节池设有进口废水在线监控,监测生活污水进水水质状况,监测指标为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在厂区污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装置,排放口出口监测pH、CODCr、氨氮、总磷、总氮。项目在线监控系统已经与当地环保主管部 (略) ,在线监测设备委托第三方进行运维。
公司按要求建设了规范化排污口,废水和雨水排口均设置有应急阀门。废气处理设 (略) 与采样口,能满足检测需要。
(3)排污口情况
污水从进水泵房进入再生水厂通过处理工艺处理后,再生水厂的尾 (略) 高铁新城水环境治理项目—湿地工程,流入丰收溪,最终排入常山港,为江边排放。
(4)其他设施
本次验收不涉及淘汰落后生产装置,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
1.废水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处理总排口所采水样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2限值标准;其他指标pH值、BOD5、SS、动植物油、石油类、粪大肠菌群、LAS、色度、总镉、总铬、总汞、总铅、总砷、六价铬、烷基汞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项目污水主要污染物的处理效率为化学需氧量64.5%、氨氮71.4%、总氮73.1%、总磷92.1%。
(2)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入河口常山港上游500米、常山港下游1000米所采地表水样的各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的Ⅲ类标准。
2.废气
(1)验收监测期间,恶臭气体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所采废气中臭气浓度、氨和硫化氢指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和*烷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表5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的要求。
(3)验收监测期间,环境空气敏感点( (略) 警务技能训练基地)硫化氢、氨浓度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中的1h平均值。
3.噪声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南、北各测点昼夜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的要求;项目厂界西靠石华线一侧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中4类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区域敏感点(5# (略) 警务技能训练基地)昼夜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1类标准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满足环评及批复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气经相应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达标,固废做到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周边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及声环境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环评预测范围之内。
六、验收结论
高铁新城水环境治理项目—再生水厂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项,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 加强项目现场及各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完善厂区雨污分流,规范固(危)废暂存场所建设与管理,完善相关台账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要求,完善验收监测报告中其它相关内容和附图附件。
公示期:2024年8月21日-202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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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地点:浙江 (略) 网站
浙江衢州水业 (略)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