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塘油气科考后勤保障基地改扩建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0 10:5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羌塘油气科考后勤保障基地改扩建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羌塘油气科考后勤保障基地改扩建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双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那发改能源【2023】95号,双发改【2023】2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双湖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 改建;
2.2.招标范围:主体工程部分:改造后勤保障中心建筑面积11846.35㎡,改造制氧机建筑面积117.39,改造门卫室建筑面积为27.77㎡,改造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为529.28㎡,改造锅炉房建筑面积为110.68㎡,新建水井房建筑面积为125.80㎡,新建储气间建筑面积为37.12㎡,中庭景观1636.52㎡,加固工程1项。给排水、电气、硬化地面破除恢复等室外附属工程和设备购置等;供氧工程部分:制氧机房局部装修改造117.39㎡,后勤保障中心供氧改造11846.35㎡,室外供氧管道工程1项,室外电气工程1项,以及设备购置;(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3.建设地点: (略) 双湖县;
2.4.资金来源:国家资金;
2.5.计划工期:6个月;
2.6.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结构补强)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6年至今至少有一个在建或已完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4.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5月11日00时00分至2023年05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报名网址)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年05月11日00时00分至2023年05月17日23时59分,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购买网址)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02日09时30分,地点为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
8.1藏建招【2019】36号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
8.2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3根据西藏自治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专班下发的《关于免费提供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通知》(藏公共资源专班〔2021〕20号)文件,凡进入电子系统交易的项目,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均免费提供。
8.4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文件要求。
8.5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8.6按 (略) 委员会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略) 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 (略) 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将“无欠薪”证明做到投标文件中,按废标处理。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略) 管〔2019〕38号)文件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7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8.8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5月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8.9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 (略) 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略) [2020]56号)文件的规定要求。
8.10根据《关于调整我区房屋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开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相关投标人不需要拟派执业资格人员(项目负责人)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且合法有效;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每份内容一致。开标后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再决定是否需要中标人提供纸质标书。
8.11本项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 (略) (略) 政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规定。(1、凡是进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政类项目全部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可全程参与开标会议。2、请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取消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现场核验原件工作,评标专家评审工作严格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条内容为准。3、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略) 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 并对该解释负责。
8.12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该项目投标无效。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双湖县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双湖县
邮编:*
联 系 人:邱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泓耀 (略)
地址: (略) 城关区城东小区7栋2号
邮编:*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