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发改许可〔2022〕80号
兴业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兴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请求审批兴业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原则同意实施兴业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二、项目代码:2209-*-04-01-*。
三、项目业主:兴业县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 兴业县石南镇六联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拟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程等。其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六联村1-4组:处理规模55m3/d;六联村5-8组:处理规模70m3/d;六联村9-12组:处理规模55m3/d;六联村13-15组:处理规模30m3/d;六联村16-20组:处理规模85m3/d;六联村21-22组:处理规模30m3/d;六联村23-26组:处理规模45m3/d;配套建设厌氧池、人工湿地、污水管网、检查井等;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程为新建垃圾分类收集点14个;新建风光互补型路灯260盏;公共绿地改造工程13000.00 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程、亮化工程、绿化工程等。
六、项目匡算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本项目匡算总投资2300.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75.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60.51万元;预备费264.6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等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优化投资估算并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其他未详事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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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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