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一处水塔构筑物拆除及拆除后残值捆绑转让 | ||
项目编号 | N0129WZ* | 产权子类型 | 废旧物资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6-21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6-27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974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3-28 |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兴华土地房地产资产 (略) | ||||
转让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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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黑龙江省储备粮(北安) (略) | |||
转出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行政班子会议纪要2024年第10次* | ||||
备案机构 | 黑龙江省 (略) |
特别 | 1、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2、转让标的为报废资产拆除及拆除后残值捆绑转让,部分构建已丢失,具体按展示现状及展示确定部分进行交割,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标的的装载与运输。 3、交易机构对转让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的交割依据,以现场实物为准。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交易机构对转让标的的描述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4、转让标的为报废资产,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原则上不允许二次使用,若因受让方强行维持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 6、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7、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废旧资产交割协议、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8、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标的交割 | 1、转让标的交割、拆除、装运等工作由交易双方在废旧资产交割协议中约定,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2、受让方负责转让标的的拆除、装运并承担转让标的拆除、装运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安全问题。转让标的装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有损坏需进行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 3、受让方在拆除、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4、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向转让方交纳*元的拆运保证金,此保证金不包含在交易价款内,如受让方无任何违约行为,转让标的进行拆除及拉运工作完成后,转让方为受让方无息返还。 5、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在废旧资产交割协议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转让标的的拆除、拉运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在完成转让标的的拆除、拉运等工作后,还须将现场环境进行清洁处理。 7、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可提供税率为13%的交易价款发票。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受让方须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废旧资产交割协议。 3、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废旧资产交割协议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废旧资产交割协议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转让方。如废旧资产交割协议中无上述约定,视为受让方同意签署废旧资产交割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先生*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6-21 09:00:00 至 2024-06-27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 (略) 站(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截止时间2024-06-2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6-21 09:00:00-2024-06-28 09: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由受让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附件:交易须知.doc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杨先生 0451-*、孙女士0451-* |
监督电话 | 0451-* | |
咨询时间 | 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7日(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黑龙 (略) 南 (略) 28-8号 | |
技术支持 | * | |
交易机构 | 黑龙江联合产 (略) :www.huaee.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