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等有关规定,现向广大公众公示 (略) 码头装卸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相关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码头装卸设施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2021年10 (略) (略) 完成了《 (略) 码头装卸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表》,并于2021年11月8 (略) 生态环境局(海盐)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嘉环盐建[2021]181号。
项目建设内容为:位于海盐县澉浦镇长墙山工业园区 (略) 内,新增2台800t/h卸船机和2套输送带及其他配套设备,不改变海运码头原有结构,将原采用门机的装卸工艺改造为卸船机工艺,海运码头的设计吞吐量提升至250万t/a。改建后保留原货种小碎石等砂石料散货,新增货种散装水泥、粉煤灰、矿粉。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
项目于2022年动工,2023年2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营。目前,本项目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符合验收监测条件。
二、公众意见调查范围
主要征求以下意见:
①工程施工期是否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或扰民事件;
②公众对建设项目施工期、试运行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和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方式的看法或认识;
③公众对建设项目施工期、试运行期采取的环保措施效果的满意度和其他意见;
④建设项目运行是否对公众造成环境影响及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⑤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总体评价;
⑥其他与项目有关的环境问题。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本页面附件。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当面提交,在规定时间内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 (略)
联系地址:海盐县澉浦镇长墙山工业园区 (略)
联系人:沈程洋
邮箱:*@*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