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莲花路3号首层商铺物业 【企业自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 地 址:
(略) 增城区荔 (略) 3号首层
- 挂牌价格:
*.00 元/月/总面积
- 面积:
570.0 ㎡
- 发布时间:
2024-05-19
- 租赁期限:
6 年
- 出租用途:
商业,办公,其他
- 其他说明:
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及其他具有较大安全隐患行业以及政府部门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业。
- 价格说明:
租金每2年增长一次,每次增长8%。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4-05-19至2024-05-31)
- 出租类型:
房产
-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 房产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 所在区域:增城区
- 特 色:
一线街铺,繁华商圈,交通便利
- 免租期限:按照首年首月租金标准给予2个月免租期。
- 联 系 人:黄广宇
- 联系方式:020-*
-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报名指引。
承租方资格
承租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手续合法的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一)违法租赁合同约定,恶意拖欠区城投集团及直属企业租金3个月(含3个月)以上,且拒不补缴的;
(二)与区城投集团及直属企业有诉讼或纠纷未解决的;
(三)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 (略) 国有企业或集团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的;
(五)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六)其他可能影响按期支付租金的不良情形。
出租条件
(一)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二)房屋能正常使用。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租赁期间不得转租租赁物,如因经营不善需转租(含部分转租),需书面向出租方请示,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转租。如未经允许私自转租、转让,招租人没收保证金(押金),并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基础结构与质量,装修方案须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和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承租期满后,承租人投入的设施设备自行运走(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搬运),已装修无法拆除的不能进行破坏性拆除,且保持门窗、墙面、地面和屋顶完好。
(三)标的物按现状租赁,装修免租期内仅减免租金,租赁期间(含免租期)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标的物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四)承租人经营业态必须符合招租人要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得经营重油烟、高噪音等重污染业态;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及其他具有较大安全隐患行业,以及政府部门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业;如从事餐饮业或需明火煮食,承租人须自行申报管道天然气及办理油烟排放相关证照,费用自理,原则上不得使用瓶装石油气。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