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让公示
- 成交宗地
- 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淄自然交告字〔2023〕2017号) 2023-11-16 17:20:13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淄自然交告字〔2023〕2017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GB00122W*[高新区2023(存量)-012号]等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土地出让条件
说明事项:*GB00122W*[高新区2023(存量)-012号]:该宗地以工业标准地方式出让,宗地成交后,竞得人须与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标准地”相关投资建设协议及承诺书。 *GB00901[高新区2022(增量)-046号]:该宗地以工业标准地方式出让,宗地成交后,竞得人须与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标准地”相关投资建设协议及承诺书。 *GB00902W*[高新区2022(增量)-048号]:1.该宗地以工业“标准地”方式出让,宗地成交后,竞得人须与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标准地”相关投资建设协议及承诺书;2.该地块内涉及引黄管线,竞得人须 (略) (略) 对接,处理好与现状管线的关系,满足相关技术规定,做好对引黄管线的保护和避让。建设中如发现其他地下管线等隐蔽工程的,由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处理。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已经办理有效数字证书认证,按照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三、出让信息获取方式 申请人须办理有效数字证书后,方 (略) 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实行网上交易。申请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查询下载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四、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缴纳 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申请人须在2023年11月17日00时至2023年12月15日9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9时00分。竞买保证金汇入浦发银行淄博分行。因银行竞买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五、网上报价时间 网上开始报价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00时,报价截止时间为 *GB00122W*[高新区2023(存量)-012号]:2023年12月17日9时00分; *GB00901[高新区2022(增量)-046号]:2023年12月17日10时00分; *GB00902W*[高新区2022(增量)-048号]:2023年12月17日11时00分。 六、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凭竞得证明及相关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高新区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七、成交价款的支付 挂牌成交确认后,竞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代缴或退还。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成交价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要求将竞买保证金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余款由竞得人在税务部门出具的《缴款通知书》标明的截止日期前自行申报缴纳。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利息。 竞得人不能按约定时限缴纳成交价款时,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八、联系方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徐哲 联系电话:053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马飞、李平 联系电话:0533-* 数字证书单位 联系人: (略) 数字 (略) 联系电话:0533-* 数字证书单位 联系人: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山东分中心 联系电话:0533-*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