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让公示
- 成交宗地
- 乐自然资告字 ﹝2023﹞46号的出让公告信息 2023-11-16 16:36:33
(略) 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乐自然资告字﹝2023﹞46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注:其中计容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含代建安置商业建筑约6300㎡);2、其他要求按规划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可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 三、竞买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网(网址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政策法规——土地出让——《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试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用户手册——《土地、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相关地块的竞买。 四、网上交易办理程序 1.竞买人办理诚信入库、CA数字认证证书手续;2.竞买人通过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3.竞买人提交网上竞买申请;4.经竞买人实名账户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5.竞买人网上报价及网上限时竞价;6.竞得人下载并持《成交确认书》等 (略) 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办理竞买人资格后审等手续。 五、竞买资料的取得 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2月13日,登*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或下载相关地块的出让文件。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更改为准。 六、竞买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及保证金查询 2023年11月16日10时至2023年12月13日10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10时。经竞买人实名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在保证金截至时间内进入系统进行保证金查询,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打印资格确认书。 七、网上报价及限时竞价 LL2022-47-3号地块网上挂牌报价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06日10时,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9时15分。 挂牌期限届满,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事项 1.凡有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的竞买人,均需按《交易主体信息入库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要求,先行办理诚信入库和CA数字证书手续。办理地点: (略) 东风东路16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验证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厅)。 办理诚信入库咨询电话:0534-* 办理CA证书咨询电话:* 技术支持电话:0534-* 土地及产权交易科电话:* 2.竞得人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从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的《成交确认书》、《竞买申请书》、《竞买资格确认书》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其他 (略) 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进行资格后审。 3.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交易地块有疑问的, (略) 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进行咨询。上述宗地以竞买人实地踏勘为准,参与竞买视为对出让文件和出让地块无异议。 ????4.LL2022-47-3号地块竞得人需无偿设计、代建B地块6班幼儿园一处,同时需满足居住用地及周边使用要求。并符合《 (略) 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 (略) 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办法》等规定。根据规划条件的要求,幼儿园规划用地面积5538平方米,位置在出让地块的东南侧,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建成后无偿 (略) 教育和体育局。容积率不小于0.55,不大于0.65;建筑密度小于26%;绿地率不小于30%。配套设施、幼儿园与居住区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分期建设的配套设施应在首期建设。 5. LL2022-47-3号地块竞得人需无偿设计、代建C地块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党群服务中心,同时服务于居住地块,建筑面积需满足相应要求。建成后无偿移交并划拨给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党群服务中心规划用地面积1002平方米,位置在出让地块的东北侧,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一般按3000户左右规模设置,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且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不足1500户的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设置。其他符合德民发〔2020〕35号要求。配套设施、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党群服务中心与居住区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分期建设的应在首期建设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党群服务中心。 6.LL2022-47-3号地块竞得人需无偿设计、代建安置商业建筑约6300平方米(实际安置 (略) 征收部门、实施单位最终数据为准)。 (略) (略) 评估的投资额度上浮5%回购。 7.LL2022-47-3号地块需按照规划条件中要求进行规划方案设计。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34-* 地 址: (略) 兴隆南大街360号 ??????????????????????????????????????????????????????????????????????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