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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淅财磋商采购-2024-85 |
2、采购项目名称:淅川县住房和 (略) 淅 (略) (范蠡大道-丹阳大道)排水防涝提升工程监理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2日 |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26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淅财磋商采购-2024-85-1 | | 河南 (略) | 淅川县商圣 (略) 商圣花园西大门四楼 | (略)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淅川县住房和 (略) 淅 (略) (范蠡大道-丹阳大道)排水防涝提升工程监理项目第1标段 | | 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 | 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 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张金耀(组长)、张玉玲、肖妮(业主评委)。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根据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计取 |
收费金额:(略)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淅 (略) 监督部门代码:(略)33B 地址:淅川县金河镇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7-(略)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淅川县住房和 (略) |
地址:淅川县丹江大道南段 |
联系人:周正 |
联系方式:(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 (略) |
地址: (略) (略) 仲景街道凯景清华园1号楼商业327室 |
联系人:张岭 |
联系方式:(略)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张岭 |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