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 (略) 年产(略)件塑料制品技改项目;
(2)建设性质:扩建;
(3)行业类别: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4)建设单位:浙江 (略) ;
(5)建设地点及占地面积:长兴县林城镇 (略) ,本项目拟投资(略)元,不新增用地,利用 (略) 现有2号厂房(建筑面积5920m2);
(6)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新增30台注塑机、3台搅拌机、30台小型破碎机、1台烘干机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略)件塑料制品;
(7)生产组织与劳动定员:本项目新增职工80人,年工作日为300天,生产班制实行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二、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营运期主要污染因子有:注塑废气、投料搅拌粉尘和破碎粉尘等(影响当地空气质量);设备噪声等(提升当地声环境水平);生活污水等(经处理后纳管排放);废包装材料和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 (略) 理后,纳管排入长兴 (略) (略) 理。
废气:每台注塑机模头位置上方设置1个集气罩,集气罩与模头之间悬挂软帘, (略) 部密闭,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装 (略) 理,再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固废: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按规范妥善收集暂存后,定期送资质单位进 (略) 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在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统一卫 (略) 理。
噪声:高噪声设备设置隔振基础或减振垫;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布置于远 (略) 位置);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因设备故障而形成的非正常噪声;建设单位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日常管理,防止设备故障形成非正常生产噪声。
风险:液压油、润滑油存放于生产车间专 (略) 域,危险废物存放于防雨淋、防风沙、防渗漏的专用堆放场地;堆放场所要有专门的标识。防止机械着火源(撞击、摩擦);控制高温物体着火源、电气着火源以及化学着火源;划 (略) 。加强 (略) 理设备的维护及管理,以及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场所的管理。设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确保安全生产落实到生产中的每一个环节; (略) 危险废物储存过程的安全注意事项,有关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操作。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通过对项目周围的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和营运后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评价认为,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切实做到“三同时”,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加强日常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评简写本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现对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域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征求如下事项: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目 (略) 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 (略) 经济发展;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浙江 (略)
地址:长兴县林城镇 (略)
联系人:袁总 联系电话:(略)
环评单位名称:杭州 (略)
地址: (略) (略) 白石巷318号南楼1711室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571--(略)
八、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示张贴10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28日)。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