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尼玛县集中供暖及学校给排水改造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略) 尼玛县集中供暖及学校给排水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S*8001
一、本招标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单位)以那发改受授【2023】423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尼玛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援藏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尼玛县集中供暖及学校给排水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 (略) 尼玛县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建设规模:尼玛县集中供暖及学校给排水改造项目,新建供暖管网4170m及8座阀门井;老旧供热管网检修、维修32812m;改造加压泵站3座;新建换热站4座;升级改造换热站1座;给排水管网建设 1915m;污水检查井93座:砖砌隔油池7座;化类池8座;尼玛县、小学、幼儿园室内给排水改造1420m; (略) 内给水部分管道更换200m;综合教学楼新增给水管道612m;商铺暖通维修 990m;武装部暖通维修 1130.4m及散热器2212片、入户井2座;中心警务站暖通维修70m;一幼供暖改造2234.12㎡;二幼供暖改造2385㎡;一小供暖改造14005.63㎡:二小供暖改造10198.1㎡;中学供暖改造17077.23㎡;一幼、一小、二小三所学校窗户更换 1049.22㎡;购置换热站4座。
2.5工期:365日历天
三、资质资格要求
3.1投 (略) 政公用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 (略) 政公用*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必须注册在本企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
四、关注项目及招标文件获取
关注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18日00时00分至 2023年09月2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关注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年09月18日00时00分至2023年09月23日00时00分,在http://**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09时30分,提交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并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否则将按废标处理。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其他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本项目执行藏公共资源专班[2021]20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9月20日起,凡在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类电子系统进行交易的项目,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均免费提供,不再收费。
7.3按 (略) 委员会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略) 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 (略) 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复 (略)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略) 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4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
7.5各相关投标人不需拟派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经理)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严格按照《关于调整我区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开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中承诺书附件格式,开标现场需要携带原件。
7.6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略) 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7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7.8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
7.9《关于转变我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投标保证金实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7.10 (略) 场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招标活动。
7.11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西藏 (略) 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略) 管[2022]155号)文件的规定要求。
7.12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开标方式:西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 (略)
地址:那曲地区尼玛县建设西路地址: (略) 柳梧新区冈仁国际10栋1101号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桑女士 联系人: 杨先生
电 话: *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