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7月24日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7月24日我局共受理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3年8月4日前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兼传真:028-*
通讯地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略) 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环境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洪雅县止戈镇止火街社区至中保镇联丰村(机场连接线)新建工程 | (略) 洪雅县 | 洪雅县 (略) | 四川正 (略) | 2023-7-24 |
2 | 超精密光学元件项目 | (略) 东坡区 | (略) | 四川鑫 (略) | 2023-7-24 |
3 | 功能性微生物与生物合成项目 | (略) 东坡区 | 四川金象 (略) | 四川云焜 (略) | 2023-7-24 |
附:
《洪雅县止戈镇止火街社区至中保镇联丰村(机场连接线)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略) 超精密光学元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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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象 (略) 功能性微生物与生物合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2、建设单位对其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和公众参与说明内容的真实性和结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