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红岗采油厂大安油田大50区块214口井2023年产能建设第二批173口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真:0431-*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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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红岗采油厂大安油田大50区块214口井2023年产能建设第二批173口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 (略) (略) 境内 | 中国石 (略) (略) 红岗采油厂 | (略) (略) |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 (略) (略) 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大安油田大50区块规划部署173口生产井,其中145口油井,28口注水井,分布在新建的5个平台。钻井总进尺31.7974千米,预建总产能5.22×104吨/年。新建5座计量间,5座建 14 井式高架阀组间。新建单井集油/掺输管线13.9千米,集油/掺输支干线5.2千米,单井注水管线13.9千米,注水支干线6.9千米新建道路10千米。拆除现有采油平台内的74个单井罐,并将上述单井罐生产方式调整为管线集输,带入新建的5座计量间。项目依托大北3#站、红岗采油厂油气处理三站及吉林油田多源实业集团大安泥浆处理站。 |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选择施工期,避开农作物生长期。施工期各类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及生产闭井后,临时占地应及时恢复其原有生态功能。(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出水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回注水标准后,回注地下油层。生活污水应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制农肥。(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井场四周应修建足够高度的临时围堰,对柴油储罐区域地(侧)面进行防渗处理,采用清洁箱式修井平台,防止修井产生的含油废物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计划,合理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并定期对周边村屯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硬质围挡,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苫盖。定期维护保养各类生产装置及设施,最大限度减少气体泄漏。确保采气井场及双龙气站施工期和运营期施工期及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相关控制要求。(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行期场(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排放标准要求,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功能区要求。(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等相关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 | 已参与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