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县防洪排涝工程项目(一期)施工招标
异议回复
潜在投标人:
对江华县防洪排涝工程项目(一期)施工出的异议作出如下回复:
异议内容:针对江华县防洪排涝工程项目(一期)施工招标贵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类似业绩的要求如下: (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 (略) 政公用工程(排水工程)。 (2)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1 (略) 政公用工程(排水工程)。 请问对该资格要求的业 (略) 政公用工程不少于*元,且包含排水工程还是单指不少于*元排水工程?恳请业主、代理公司给出明确答复!
回复: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中排水工程不少于*元;
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中排水工程不少于*元;
招 标 人:江华瑶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 (略) 56号;
联 系 人:何江琳;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
地 址: (略) 芙蓉区马王堆街道晚报大道518号佳兆业时代广场1栋1702号房;
联 系 人:李超、张志山、宋立红;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