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国 (略) (略) 丽水汤公(三仁)22 (略) 110千伏送出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丽水汤公(三仁)22 (略) 110千伏送出工程 | 丽水市遂昌县三仁乡 |
| 1)金溪~石练( (略) )、遂昌~焦滩(T桃园)北入汤公变1 (略) 工程 新建 (略) 长度2×2.5km、 (略) 长度0.8km、 (略) 长度2×0.25km;架空导线、电缆导线截面分别采用300mm2、630mm2。 (2)周公源~遂昌改接汤公变1 (略) 工程 新建 (略) 长度2×3.8km( (略) 第三台主变一回)、 (略) 长度0.05km。本期架空、电缆导线截面分别采用300mm2、630mm2。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 土地利用保护措施 合理组织施工,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按设计占地面积、样式要求开挖,避免大规模开挖;缩小施工作业范围;施工材料有序堆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生态破坏。 (2) 植物保护措施 对于塔基区及电缆管沟段开挖前应进行表土剥离,表土剥离厚度根据土壤类型和占地类型考虑。表土剥离后集中堆放,采取临时措施进行防护;工程开挖土方采用土工布覆盖防护以减少风、水蚀;施工结束后表土作为植被恢复用土。对临时占地,施工完成后,应尽快实施植被恢复,并加强抚育管理,重点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建设,实施生态恢复。排管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撤出施工设备,拆除临时设施,恢复绿化,彩道板按原样修复,尽量保持生态原貌。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降低生态环境影响。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应严格落实施工扬尘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1)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或清运,减少粉尘影响时间。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2) 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进出的主干道,保持 (略) 面清洁、湿润。加强运输管理,坚持文明装卸。运输车辆卸完货后应清洗车厢,工作车辆及运输车辆在离开施工区时应冲洗轮胎,检查装车质量。 (3)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 (略) 线,尽量避开居民点,控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运输垃圾、渣土、砂石的车辆必须取得“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准运证”,实行密闭式运输,不得沿途撒、漏;加强运输管理,坚持文明装卸。 根据遂昌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导则(2020年07月),本工程还应当做到如下措施 (1)手续齐全。建设单位取得施工许可证、渣土运输许可手续。 (2)主体到位。施工和监理单位进场。 (3)措施到位。现场围挡、场地硬化、车辆冲洗、洒水保洁、视频监控、扬尘在线监测、联动装置、雾炮机、洒水车、道路清扫车等扬尘防治设施设备必须到位并能够正常使用。 (4)基坑开挖采取湿法作业,一台挖掘机配备一台雾炮机,开挖过程喷淋、雾炮保持连续开启。 (5)洗车 (略) (略) 满铺毛毡,洒水并保洁。 在采取上述各项防治措施后,可有效控制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 3水环境保护防治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间应严格落实如下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 基坑废水经沉淀静置后,上层水可用于洒水降尘或绿化用水。下层水悬浮物含量高,设预沉池,沉淀去除易沉降的大颗粒泥沙,如有含油生产废水进入, (略) 理,再与经预沉淀的含泥沙生产废水 (略) 理;混合废水先进入初沉池,经沉淀后原废水中SS去除率可达到85%左右;沉淀后的出水优先考虑回用,可用于场地、道路冲洗、出入工区的车辆轮胎冲洗等。 (2)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利用当地 (略) (略) 理。 (3) 为防止工区临时堆放的散料被雨水冲刷造成流失,引起地表水的二次污染,散料堆场四周需用沙袋等围挡,作为临时性挡护措施。 (4) 注意场地清洁,及时维护和修理施工机械,避免施工机械机油的跑冒漏滴,若出现滴漏,应及时采取措施,用专用装置 (略) 置。 (5)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贯彻文明施工的原则,严格按施工操作规范执行,避免和减少污染事故发生。 (6) 加强对施 (略) 理系统的清理维护,及时清 (略) 理设施的沉泥沉渣, (略) 理效果。 在采取各项水环境保护措施后,可有效控制施工期废水影响。 4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应落实如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 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和夜间运输行车;如果条件允许,避开夜间及昼间休息时间段施工。 (2) 优先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正确操作,保证在良好的条件下使用,减小运行噪声值; (3) 优化施工车 (略) 和时间,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禁止鸣笛,降低交通噪声; (4) 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在夜晚进出工地的车辆,安排专人负责指挥, (略) 。 (5)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11),即符合昼间70dB(A)、夜间55dB(A)要求。 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可有效控制施工噪声影响。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废弃土方、建筑渣土、泥浆、建材废弃物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分别堆放,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后, (略) 门或施工单位送 (略) 理。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方、建筑渣土、泥浆等不得在施工场地内和场地外随意堆放,应严格执行以下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 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 (略) 理产生的油泥等危废交由有资质 (略) 理。 (2) 塔基及电缆沟施工时产生的少量土方用于回填和植被覆土,剩余的 (略) 置,不得随意堆放。在办理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监督手续前, (略) 在地的区绿化市 (略) 门申请核发建筑垃圾 (略) 置证。 (3) 施工单位配备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排放管理人员,监督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规范装运,确保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驶离。 (4) 运输单位安排专人对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作业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施工现场管理要求做好运输车辆密闭启运和清洗工作,保证运输车辆安装的电子信息装置等设备正常、规范使用。 (5) 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运输途中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不得泄漏、撒落或者飞扬。 (6) 运输单位启运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施工单位将具体启运时 (略) 在地的绿化市 (略) 门,并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排放量、排放时间、 (略) 牌、 (略) 、 (略) 等事项,分别 (略) 所在地的区绿化市 (略) (略) 管理单位。 (7) 运输单位按照要求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至规 (略) 后, (略) 管理单位应当立即向运输单位出具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消纳结算凭证。 (8)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 (略) 理干净。 在采取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后,可有效控制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6月2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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