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略) 道绥三线白土岭隧道及引线工 (略) 交通运输厅以“ (略) 交通 (略) 道绥三线白土岭隧道及引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辽交公水〔2023〕163号文件)、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 (略) 道绥三线白土岭隧道及引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葫发改审发 〔2023〕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建昌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工程建 (略) 级及以上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 (略) 道绥三线上,大杨树沟村西侧,起点桩号 K0+000,对应绥三线桩号 K41+065。为保障白土岭隧道位置的合理性,路线沿原路两侧的山坡走行,设置全长 1650米的白土岭隧道穿越白土岭,出隧道约 300 (略) 道绥三线,路线终点位于圣宗庙村南侧,终点桩号 K4+700,对应绥三线桩号 K45+765,对应绥三线原路养护桩号 K47+265,路线全长 4.700公里。 本项目拟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0.0米,路面宽8.5米,路基填方 37.6万立方米,挖方 24.6 万立方米,透水性材料 8320 立方米石砌边沟 1600米,挡土墙 1323 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40850平方米,设隧道 1650米/1座,大桥 156 米/1座,中桥 45米/1座,小桥 58 米/3座,涵洞4道,平面交叉2 处。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略) 道绥三线白土岭隧道及引线工程监理,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工地试验室),对监理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进行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施工安全监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等,并按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
2.3 监理服务期限:
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2023年9月10日开工至2025年12月31日交工,计划工期843日历天,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投标保证金:2万元。
2.5 质量: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末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大于1。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指工程交工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1500米及以上(双洞累计)隧道工程的新改建(独立隧道工程或包含在施工合同内的隧道工程)施工监理任务,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注:参与评审的投标人企业业绩 (略) 级或其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如:http://**)并公开的业绩。“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必须附“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如投标人自身的网查信息不能完全体现考核指标,可补充提供该项目施工单位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公开的企业“业绩信息”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上述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必须体现企业业绩考核指标(交工年份、项目类型、公路等级、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规模等)。除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3.4主要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证书应登记在投标人单位。
注:(1)主要人员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2)主要人员应为非退休人员,能够提供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缴费截止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以内,连续缴费期不低于6个月。
3.5投标人企业信誉
未在20 (略)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3.6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0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21日17时00分,在百度网盘(链接:http://** ,提取码:cnor)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限公告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
4.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与修改内容将在百度网盘上(链接和提取码与招标公告第4.1条款相同)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报名
取消投标报名环节。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8月31日9时30分;
6.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白鸟公园东侧大楼五楼第五开标会议室)。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本次招标采用纸质标书,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6.6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6.7本项目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开标记录表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发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http://**.cn)、《 (略) 交通运输厅》(http://http://**.cn)、《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八、其他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和其他监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更换情形,招标人将按合同专用条款的有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处理。并按照信用评价管理规定, (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纳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昌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建昌镇朝阳路一段25号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42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元永信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南五马路181号泰宸商务大厦A座1209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周丽红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开户银行: (略) 沈阳分行
账号:*9
监督部门:建昌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建昌镇朝阳路一段25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29-*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