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加强固体废物综合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营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建城函〔2019〕84号)和《关于提前下达 (略) 住建城乡建设厅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18〕284号)精神,下达了我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营资金226.09万元,资金使用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营,以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
为了依法依规使用好这笔资金,2019年2月1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龙门县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评审会议。评审组一致同意:将该笔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226.09万元用于我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营,并形成《龙门县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评审报告》,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们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供真实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写明详细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19年2月1日--10日
地 址:龙门县环城西路25号(邮编:*)
联 系 人:唐小姐
电 话:0752-*
传 真:0752-*
附件:龙门县 (略) 住房城乡建设厅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的评审报告
龙门县环境卫生管理局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