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日对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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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益津中路120号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河北 (略) | 霸环管 [2023]B002号 | 2024.1.29 |
2 | (略) (略) 水毁水闸治理工程项目 | 霸环管 [2023]B003号 | 2024.1.31 |
3 | 廊坊洁 (略) | 霸环管 [2023]3号 | 202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