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县自然资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临告字[2024]025号)
临告字[2024]025号 2024/12/06
经临西县人民政府批准,临西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临告字[2024]025号 | 宗地总面积: | 116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 (略) 南侧,四至为:东至薛岳永商业楼、南至许恩平商业楼、西至永济街、北 (略)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5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116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8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备注: 1、其他规划要求以临西县自然资 (略) 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临规条[2024]40号)为准。2、竞买人需同时以161.*元的价格购买该宗地内的地上建筑物,并在报名时足额缴纳该款项作为购买地上建筑物的保证金,成交价款仅指土地出让金,不含该价款,但该价款需与成交价款一并于成交后30日内全部缴清。3、土地成交后,受让人必须于10个工作日内与临西县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已签订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定金不予退还。4、土地出让金需在成交后30日内缴纳。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1、欠缴出让金的;
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6、开发企业利用金融贷款、 (略) 场融资等非自有资金。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25日 到 临西县自然资 (略) 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25日 到 临西县自然资 (略) 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25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2月26日 14时30分 (略)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临西县自然资 (略) 委托河 (略) 主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
(二)有意竞买者对拍卖地块现场自行踏勘,拟出让土地以现状为准;
(三)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拍卖出让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四)临西县自然资 (略) 对本公告拥有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临西 (略) 北侧联 系 人:郝女士联系电话:0319-*开户单位:临西县自然资 (略) 开户银行: (略) 临西支行、中国银行临西支行、中国 (略) 临西县支行开户账号:*922、*、*76
临西县自然资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