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9日至9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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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勐海裕尊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 | 勐海县打洛镇曼山村委会曼山下寨腰果地(曼山下寨村委会40米处) | 勐海裕尊塑料制品厂(个体工商户) | 云南 (略) | 项目租用勐海县打洛镇曼山村委会曼山下寨村小组772.17m2建设用地用于建设本项目,本项目以新塑料颗粒和再生塑料颗粒为原料,主要进行果蔬塑料包装筐生产,项目建设后年产*套果蔬塑料包装筐,采用注塑工艺,项目分区建设原材料堆放区、果蔬塑料筐生产区、成品堆放区,并配套完善供水、供电、环保等设施。 | 一、施工期主要影响及对策措施 1、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按照住建部关于“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的要求进行施工: ①工地周边百分百围挡: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顺序采取分片围挡、围护,围挡不低于1.8m,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在建工程外立面 (略) 实现全封闭围护。以减少扬尘扩散; ②物料堆放百分百覆盖:合理布设施工作业场地,在砂、石料等堆场,应设于施工场地中部,并设置围挡设施及土工布覆盖,避免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材料露天堆放禁止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③出入车辆百分百冲洗: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自动车辆冲洗装置和沉淀池,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 ④施工现场地面百分百硬化:主要通道、 (略) 、材料加工区及办公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各施工段应设置专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其职责是指导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工程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堆放,场地恢复和硬化,清除进出施 (略) 上的泥土、弃料以及车辆、轮胎上的泥土,防止二次扬尘污染;对一些质轻、易飞扬的施工材料,如水泥、石灰等的堆放场地,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如设简易堆放棚等,避免风吹损失和二次污染; ⑤工地百分百湿法作业: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二次洒水降尘,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确保无浮土扬尘; ⑥渣土车辆百分百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内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篷盖。 (2)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工期; (3)项目采用合格的焊条进行焊接,加强施工机械维护和保养,确保机械燃烧效率高,减少废气排放,采用低硫燃料和油品,减少有毒有害气体排放;限制施工机械运行时间。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减少不必要的废气产生。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合理安排施工期,暴雨期间禁止施工; (2)施工场地内设置连续、通畅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布设临时排水沟,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造成下水道堵塞。 (3)根据项目区的地形条件,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淀池1个,容积约为2m3,施工机械清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无施工废水外排。 (4)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区北侧曼山村委会修建的公用化粪池(容积:50m3)处理后,由化粪池责任单位(曼山村委会)处理达标后委托处理,不外排。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以减少工程建设施工对周边造成的声环境影响; (2)采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安装减振装置; (3)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午休和夜间施工; (4)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于施工场地中部; (5)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6)运输车辆进入场地时,要限速、禁鸣; (7)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做到文明施工。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金属边角材料出售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利用部分由施工单位清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堆放点;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定期清运送至曼山村垃圾收集站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3)建设方禁止向周围环境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 (4)建设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使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较低限度。 二、运营期主要影响及对策措施 1、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在3台干燥机、3台塑料注射成型机、3台上料机和1个人工混料区上方各安装1个集气罩(共10个,集气效率≥60%)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送入布袋除尘(颗粒物去除率为99%)+二级活性炭处理系统处理(臭气浓度、非*烷总烃去除率为64%)净化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编号:DA001,内径:0.5m)进行排放(排气筒 (略) ); ②采用碘值不低于800mg/g的活性炭,活性炭应按照废气治理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并做好添加、更换记录。 ③设置兼职的环保管理人员,日常应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营情况的巡检自查,确保各项设施正常运转。 ④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臭气浓度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二级活性炭)处理,生产过程采用压力表控制压力,定期检查管件连接,禁止跑冒滴漏,减少无组织产生。 (2)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为控制车间无组织废气,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对本项目提出如下制措施建议: ①合理布置车间,将产污节点工序布置在远离厂界的地方,以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厂界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加强车间换风系统的换风能力,减少无组织废气影响程度。 ③加强对操作工的培训和管理,以减少人为造成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④合理风机风量、风压,提高集气效率,保证集尘效率不低于60%,以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 ⑤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减少生活垃圾在厂内的堆存时间,减少异味排放。 (3)废气非正常排放防治措施 本项目非*烷总烃主要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的处理方法。生产过程保证设备运行过程中能够正常运行,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定期检查维护,避免发生故障。在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时,应立即采取停产措施,并报告厂区负责人。同时加强车间通风,以免职工健康受到影响。 2、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排入周边沟渠; (2)项目果蔬塑料包装筐脱模过程中使用冷却水为间接冷却水,项目区在果蔬塑料包装筐车间内设置1个50T(流量39.24m3/h)的冷却水塔,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冷却循环定排浓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采用收集桶转运至项目区北侧95m的居民家用于车辆轮胎清洗,不外排; (4)项目厂内不设卫生间,工人如厕及清洁使用项目区北侧60m由曼山村委会已建公厕;租赁民居房内产生的废水经建筑配套化粪池收集后,由出租方负责清掏处置。 3、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布置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厂区中间位置,与厂界保持一定距离。 ②隔声:生产设备布置在厂房内,通过建筑进行隔声。 ③减振:塑料注射成型机和干燥机安装减振垫。 ④声屏障:风机和空压机加装声屏障; ⑤其他:在场区总平面设计中,合理布局。加强对各噪声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良好运转,减轻运行噪声强度;进出项目的机动车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控制车辆噪声。 2、措施可行性分析 本次环评提出的措施便于实施,且对削减噪声有显著效果,经预测,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一般固废收集措施 项目设置1个2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废弃包装袋、果蔬塑料包装筐生产产生的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废弃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果蔬塑料包装筐生产产生的不合格品及边角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回收站回收利用。 (2)生活垃圾:厂区内垃圾经密闭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打洛镇曼山村委会下寨村小组垃圾收集点,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租赁区生活垃圾由员工自己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打洛镇曼山村委会下寨村小组垃圾收集点,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危险废物收集措施 设1个建筑面积10m2危废暂存间,用于分类暂存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及时委托相关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暂存间内配套设置危险废物收集容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于相应的危险废物收集容器内,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危废暂存间设置规范标识标牌,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5、运营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依据厂区可能发生渗漏的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结合厂区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厂区可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重点防渗:项目区重点防渗区域为危废暂存间和油浸式变压器垂直投影面,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建设,环评提出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悬空地面、裙脚可采用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危废暂存间投影面和油浸式变压器垂直投影面可采用抗渗混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要求防渗层防渗性能应等效为至少1m厚黏土层(K≤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K≤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一般防渗:项目区一般防渗区域为一般固废暂存间、活性炭吸附装置等,采用等效黏土层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 简单防渗:项目区简单防渗区域为 (略) 、冷却循环定排浓水沉淀池、厂区地面等,采用混凝土硬化。 6、运营期环境风险污染防治措施 (1)储存、使用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 1)塑料原料储放设置明显标志; 2)对各类塑料按计划采购、分期分批入库,严格控制贮存量; 3)对各类火种、火源和散发火花危险的机械设备、作业活动,以及可燃、易燃物品的控制和管理; 4)实行安全检查制度,各类安全设施、消防器材,进行各种日常的、定期的、专业的防火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定人、限期落实整改; 5)制定各种操作规范,加强监督管理,严格看管检查制度,避免事故的发生; 6)制定、落实事故风险应急预案和环境检查计划。 (2)事故状态下有毒气体的风险防范措施 综合考虑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发生故障的可能性及事故的类型,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废气处置设施进行检修,并形成制度。安排环保专员对废气处置设施进行管理,设备检修过程或设施维护过程应暂时停止生产,防治因维护检修造成废气排入空气环境造成污染。 塑料燃烧可能产生各种有毒气体,企业应建立健全有毒气体中毒等事故专项应急救援组织、救援人员、救援器材。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充实和完善应急预案的各项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建立健全有毒气体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危险化学品泄露风险事故的风险防范措施 发生危险化学品(液压油等)泄漏事故时,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面罩,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勿使泄漏物与可燃物质(木材、纸、油等)接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堵漏。 少量泄漏时,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时,利用应急事故池进行收容,然后在低洼处用泵引入高位槽进行暂存后逐渐回用。 并向应急指挥部报警,报警人员应简要说明事故地点、泄漏介质的性质和程度、有否人员受伤等情况。若发生人员受伤事件,应立 (略) 。 应急指挥部接到报警后,要正确分析判断,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案,控制事故扩大,并根据事故性质通知相关救援小组到现场进行救援。接到通知后,各小组应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施救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堵漏。进入有毒、有害介质泄漏区域施救时,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事故状态下泄漏出的物料及清洗废水必须收集并送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应急救援小组接到通知后迅速设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并根据当时风向,组织下风方向人员撤离有毒、有害介质可能污染的区域至安全地带。在泄漏介质可能对社会环境造成影响时,由应急指挥部向上级政府通报事故情况,取得支持和配合。 事故发生后要注意保护现场,由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原因,在24小时内填写“紧急情况处理报告,向总指挥报告,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处理措施 1)发生事故时,应遵循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以防止事故扩散为目的 2)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生产处理组首先把着火、爆炸部位、着火介质判断准确,继而采取针对性的生产处理措施和火灾扑救措施。 3)事故发生后,要努力控制影响范围,做到不蔓延、不跑串、不超温、不超压、不发生次生爆炸,警戒疏散组对危险区域及时进行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 4)单台设备着火时,在甩掉和扑灭着火设备的同时,应改用和保护备用设备,继续维持生产。 5)在大面积着火时,生产处理组要迅速切断着火单元的进料,切断与周围单元生产管线的联系。 6)如果是高温介质泄漏后自燃着火,生产处理组则应首先切断设备进料,尽量安全地转移设备内储存的物料,然后采取进一步的生产处理措施。 7)如果是易燃介质泄漏后受热着火,生产处理组则应在切断设备进料的同时,降低高温物体表面的温度,然后再采取进一步的生产处理措施。 8)火灾爆炸后的抢险工作,在报警的同时要立足于岗位人员本厂抢险队*,立足于现场的便携式、移动式消防设施及安全防护器材,立足于在火灾及时扑救及爆炸后的快速抢险,物资供应组做好物资协调与供应。 9)对灭火剂、冷却剂的选用要根据燃烧介质,着火设备的危险程度,保护设备的重要程度而定,以提高灭火效能,保护重要生产设备。 10)发生重特大火灾后,联络通讯组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队报告,以得到专业消防队*的支援,防止火势进一步扩大和蔓延。 11)报火警电话时,要首先讲清着火(或爆炸)部位、燃烧介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等要素,以便消防队采用正确的灭火材料和灭火战斗方案。 12)发出火警信号后,着火单位要派人到厂区主 (略) 口迎接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迅速进入灭火作战位置。 13)当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时,抢险救灾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成员要迅速赶往事发现场向总指挥报到,接受和执行抢险救灾行动指令,自动履行既定的工作职责。 14)污染防止组在救灾过程中,要注意对事故水及产生废物的处理与收集,杜绝乱排乱放。 公众参与情况:2024年2月26日~3月1日,在“西双版纳 (略) ”上进行了项目的第一次公示。并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对项目最近敏感点居民进行了调查,征求村民意见及建议,由于“西双版纳 (略) ”未到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不属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项目所在地 (略) 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站,故建设单位于2024年5月7日在西双 (略) 重新进 (略) 络公示。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9日在“西双版纳 (略) ”进行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同时分别于2024年03月19日和2024年03月22日在民族时报上进行登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由于“西双版纳 (略) ”未到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不属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项目所在地 (略) 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站,故建设单位于2024年05月10日西双 (略) 重新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4年5月24日在西双 (略) 进行了项目报批前公示,以上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