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高新区用地布局, (略) 服务功能,规范指标名称,拟调整LP-B-7-2/03、LP-B-7-3/02地块控规调整及修订工业项目建设用地规范性指标名称。按照《 (略) 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LP-B-7-2/03、LP-B-7-3/02地块:将LP-B-7-2/03地块用地性质由消防用地(U31)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后地块面积1.36公顷,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满足机场限高;优化LP-B-7-3/02地块边界,用地性质保持不变,地块面积增大。
二、根据2023年5月1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精神,将工业用地指标名称“建筑密度”调整为“建筑系数”。
以上所有用地调整指标详见附件。
若相关利害关系人有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身份(单位名称、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在2024年5月24日前将书面意见等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邮寄或直接 (略) 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五个工作 (略) 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证明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18日
现场公示地点: (略) 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修改地块现场
(略) 站: (略) 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地址: (略) 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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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地块修改前后对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