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环办﹝ * 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及连政发﹝ * 号文件规定,我局受理如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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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 日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环境影响报 告表全本 |
1 | (略) 理厂达标尾水净化工程(重新报批) | (略) 市徐圩新区港前大道东西两侧,陬山路与复堆河路之间 | (略) | (略) (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略) 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