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浙土资规〔2017〕9号)的规定,现将“常山县新昌岩背钨锡矿新增萤石资源”采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开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常山县白马路161号 二、受让人信息 1.协议受让人: (略) (略) 。 2.地址: (略)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邮路北侧森茂水韵花都29号楼104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6B 三、矿区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常山县新昌岩背钨锡矿。 2.矿区位置:矿区位于常山县新昌乡岩前村。 3.开采矿种:钨矿、锡矿。 4.矿区范围: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2386平方公里,开采深度自+670米至+400米,矿区范围坐标见表1。 5.采矿权出让期限:3年。 6.生产规模:1万吨/年。 7.矿区资源量:矿区新增资源储量:根据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浙 (略) 于2021年11月提交的《 (略) 常山县岩背矿区钨锡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浙自然资储备字[2022]007号),截止2021年11月30日,矿山保有矿石量28千吨,其中金属量钨(WO3)153吨,锡22千吨。新增萤石矿体一个,获得控制资源量83千吨,CaF2矿物量29千吨,推断资源量49千吨,CaF2矿物量18千吨,合计矿石量132千吨,CaF2矿物量47千吨。 表1 矿区范围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8.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文件规定,本次常山县新昌岩背钨锡矿新增萤石资源为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矿产资源分类细目》的类别,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可以协议方式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采矿权。 四、采矿权出让收益的确定及收缴方案 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规定,经常山县采矿权审价委员会审定,确定采矿权出让的出让收益总额为人民币大写*佰***万*仟*佰元整(小写¥136.35万元),因萤石属于该文件附件《矿种目录》所列矿种,需按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逐年另行加收采矿权出让收益(注:采矿权出让收益=采矿权成交价+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其中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萤石矿业权出让收益率为2.4%。)该价格不低于浙江德联永业房地产 (略) 评估价131.35万元,协议出 (略) 场基准价51.7万元。 按照浙财综〔2023〕10号第三条规定,受让人收到出让人出具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缴款通知书后1个月内一次性缴清,并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按照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的2.4%缴纳。出让 (略) (略) 向国家税务总局常山税务局申报缴纳。 五、 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08月02日 如对本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其他提出异议的方式)提出。 联系人:凌琦艳 联系方式:0570-* 联系地址:常山县白马路161号(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