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异地交流任职的有关事项,解决异地交流任职领导人员住房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南丹分 (略) 《 (略) 党委直接管理领导人员异地交流任职有关待遇的通知》(中电信河池〔2023〕73号)文件要求,在县城内寻找符合标准(县公司副职≤90 m2)的房源。 (略) 走访及比较,综合考虑居住安全及与单位的距离等因素,目前所寻较为适合的房源为南丹县城关镇百舜建材城7号楼2单元1202号房。
一、租期*年2025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
二、租金900元/月(含税,房屋租金为*
/月/ m2),按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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