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衢江区 (略) 年综合利用*吨电石渣生产氢氧化钙产品和混凝土板材、砌块产品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略) 衢江区 (略) 年综合利用*吨电石渣生产氢氧化钙产品和混凝土板材、砌块产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办事处童何村
建设单位: (略) 衢江区 (略)
建设项目概况:购置国内先进设备,形成年综合利用*吨电石渣生产氢氧化钙产品和混凝土板材、砌块产品的生产线。
公众参与情况: (略) 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废气排放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要求企业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A.1 规定的限值,厂区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有关要求;另外,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规定。本项目生产废水收集回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旱地作物用水标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清运用于土地消纳。该项目营运期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 类标准。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衢 (略) 8号衢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