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澄海区莱芜新围的两宗土地共10043.5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公告(第二次)
(略) (略) 将于2023年8月9日10时至2023年8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龙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 (略) 龙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略) 澄海区莱芜新围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权证号:澄国用(2010)第*号;面积4755.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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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澄海区莱芜新围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权证号:澄国用(2010)第*号;面积5288平方米]。
上述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83356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 (略) 龙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龙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看样时间:2023年8月4日10时,请自行前往待拍卖房产处看样。
需要预约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电话及拍卖标的名称编辑短信发送至手机号*,看样报名截至看样前一天。
咨询电话:*(周先生)。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特别说明:
(一)拍卖标的物:
1、澄国用(2010)第*号土地使用权,权属人: (略) (略) ,坐落: (略) 澄海区莱芜新围,宗地面积:4755.5㎡,用途: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限:70年,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澄国用(2010)第*号土地使用权,权属人: (略) (略) ,坐落: (略) 澄海区莱芜新围,宗地面积:5288㎡,用途: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限:70年,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最终权属面积、范围以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时不动产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不动产登记部门最终核定的面积与评估、拍卖公示面积记载不一致时,拍卖款多不退,少不补。涉及规划条件变化、宗地四至范围界定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理楚。
竞买人竞买前应自行咨询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政府和登记部门的用地政策,并在买受后遵守用地政策的相关规定。
(三)拍卖标的 (略) 澄海区凤翔街道北港社区经联社占有使用,拍卖成交后需要一定的退迁时间,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迟延交付的风险。
(四)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需的一切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金(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增值税、鉴证费、补交地价款和应负担的其他一切税、金)、涉及土地闲置费、行政管理部门罚款、登报费以及宗地欠缴其他费用等可能存在款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的金额由竞买人自行至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五)本院 (略) 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略) 称:
1.关于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问题
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源于汕头经济特区广澳(集团)公司( (略) )于1992年12月7日与澄海县国土局签订《澄海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预约合同书》(下称《预约合同书》),合同约定将位于坝头镇莱芜围的800亩土 (略) 。合同签订后,广澳公司仅缴付部分地价款,未能按照《预约合同书》约定的预约用地面积办理征地出让手续。原澄海县国土局就该宗预约用地于1992年12月31日、1993年2月28日分两笔支付北港管理区征地款*.00元;于1993年4月30日、1993年7月31日分两笔合计*.00元支付原坝头镇政府,作为镇政府管理的北港管理区征地款。1998年4月, (略) (略) 向我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略) 在北港管理区的800亩预约用地。2002年6月,该宗强制执行案件进入处理程序。依 (略) 基准地价及征地补偿相关税费,并广澳公司缴付的预约征地款和原澄海县国土局分别支付北港管理区、坝头镇人民政府的征地款数额, (略) 在北港管理区应得的土地权益为47.58亩, (略) (略) (1999)甘法执字第5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广澳公司在北港预约用地权益进行处置,2003年4月21日, (略) 规划与国土资源 (略) (略) (1999)甘法执字第5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 (略) 位于北港“莱芜围”的47.58亩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给金昌支行。金昌支行在协议取得上述47.58亩土地使用权后,于2006年12月,金昌支行通过委托 (略) 以公开拍卖方式将该两宗土地 (略) (略) ,其拍卖手续合法。 (略) (略) 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的申请, (略) 澄海区国土资源局于2010年7月2日办理国有土地登记,土地使用期限至2073年4月。
根据上述历史事实并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情况, (略) (略) 系两宗国有建设用地合法使用权人。
2.关于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查封等情况
两宗土地均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中国 (略) 汕头澄海支行,抵押登记日期:2013年6月13日。两宗土地均已被查封,具体查封情况:2017年2月 (略) 澄 (略) 首次查封,该项查封于2020年1月2 (略) 澄 (略) 办理续查封[协助执行文号:(2019)粤0515执恢177号]。后续被多案轮候查封。
3.关于两宗国有建设用地是否仍欠北港居民委员会征地款、土地补偿款问题
两宗国有建设用地 (略) 缴交的预约征地款数额,参考20 (略) 基准地价及征地补偿相关税费, (略) (略) (1999)甘法执字第5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略) 位于北港“莱芜围”的47.58亩土地使用权征地款已支付。但由于当时部分预约征地款由澄海县国土局支付至原坝头镇人民政府,2002年1月原坝头镇政府撤销,并入凤翔街道办事处。由于历史原因,目前该两宗地尚未与所在村办理移交土地,仍由村管理使用,就该宗土地的征地补偿结算问题需协调凤翔街道办事处、北港社区重新予以确认,以理顺土地补偿款和土地移交存在有关问题。
4.关于两宗国有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
经查询,由于目前澄海区莱芜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批准,目前该两宗地的规划用途未确定,需候等该片区控规批准后予以明确。
(1)原出让的规划条件
澄国用(2010)第*号国有建设用地面积4755.5平方米,澄国用(2010)第*号国有建设用地面积5288平方米地块,根据2003年4月2 (略) 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与该两宗国有土地原产权人中国农 (略) 金昌路支行签订的《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约定内容,国有土地受让方按规定使用用途建设,须符合规划部门规划要求,就上述两宗国有建设用地,目前我分局未能查询到出让时区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要求。
(2)原出让时莱芜岛片区的规划控制指标问题
经查,上述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于2003年4月出让时,莱芜岛片区未编制规划控制指标。
(3)现行的规划条件
根据《 (略) 澄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二宗地块规划用途为城乡建设用地。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二宗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地块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域。
根据根据控规全覆盖上报成果,4755.5平方米地块中约3482平方米拟作为公园绿地,剩余拟作为二类住宅用地;5288平方米地块规划用地性质拟作为二类住宅用地。
5.关于两宗国有建设用地的闲置情况
根据2003年4月2 (略) 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与中国农 (略) 金昌支行签订的《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第八条约定条款,*方(即国有土地使用受让方)必股于本合同生效后一年内完成工程设计并动工建设,一年内其投入建设资金不少于建设总投资的25%,中国农 (略) 金昌支行为上述两宗国有建设用地的转让方,上述约 (略) 。根据2012年原国土资源部印发《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53号)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上述两宗国有建设用地目前尚未投资建设,构成闲置。另经查,上述两宗国有建设用地因历史原因,目前仍由北港村民使用,在未对闲置作出认定处置之前,无法确定需补缴闲置费用金额。
(六)本院 (略) 澄海区凤翔街道北港社区居民委员会,该 (略) 称:
1992年,两宗用地被拟征用,但北港经联社至今只收到应得征地补偿款的50%,故该土地的征用手续至今未能办妥。因此,北港经联社亦无交付或移交上述土地,该土地自始至今一直由北港经联社自行管业种植使用。
(略) (略) 名下位于澄海区莱芜新围莱北土地使用权证为澄国用(2010)第*号(宗地面积4755.5平方米)和澄国用(2010)第*号(宗地面积5288平方米)的两处土地使用权的权属登记清晰明确,我居委 (略) 拍卖、变卖上述两宗土地使用权不持异议, (略) 裁定拍卖成交或以物抵债时,我居委会同意无 (略) 将上述两宗土地移交买受人或以物抵债债权人。至于之前我居 (略) 所述历史遗留的土地征地补偿款问题,我居委会将在土地拍卖移交之后另行向义务相关方主张权利并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通过银行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龙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账号:**),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2)粤0507执恢262号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上(短信不作回复),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期间所需时间约十五个工作日左右,请耐心等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本次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请见昊华地评报字(2023)第014号《土地估价报告》。
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黄河路31号。
相关信息可在“ (略) 诉讼资产网(http://**.cn)”上查询。
(略) 龙 (略)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