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的废气、废水、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 (略) 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广东 (略) 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 (略)
建设内容:广东 (略) 位于 (略) 清 (略) 2号1号楼106室(北纬 22 度 48 分 47.282 秒,东经 114 度 10 分 53.328 秒),项目总投资(略)元,占地面积为17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主要从事锌合金铸件、铝合金铸件、不锈钢制品、铝材制品、铜材制品的加工生产,项目年产锌合金铸件。
于2024年10月2 (略) (略) 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4〕4292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气、废水、 (略) 理设施已经于2024年11月1日建成。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企业于2024年12月24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略)MA53MBCX(略)X),于2025年1月4日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5年1月4日至2025年7月4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曾怀玉
联系电话:0769-(略)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略)